Re: [新聞] 拾獲筆電報警竟被當賊 男怒求10%報酬
※ 引述《chunzheng (聽巴哈)》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TVBS
: 2.記者署名:
: 林佑璇
: 3.完整新聞標題:
: 拾獲筆電報警竟被當賊 男怒求10%報酬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南一名陳先生上個月撿到一台筆電和隨身碟,好心報警甚至把物品送到警局,沒想到
卻
: 民眾:「現在這種社會可能不太適合太雞婆,以後不要亂撿東西好了。」
: 會這樣說不是沒有原因,台南一名陳先生,拾金不昧,沒想到最後竟然被當成賊。
: 當事人陳先生:「他是報竊盜所以我變成了竊盜的嫌疑人,必須要去做偵查筆錄等等的
,
: http://i.imgur.com/CXn3Wkf.jpg
: 讓陳先生越想越氣,事件發生在8月8日晚上11點多,當時陳先生就在南科管理局廣場,
發
: 當事人陳先生:「這一個過程你都沒有跟我表示也沒跟我道聲謝都沒有,那我跟你聯絡
,
: 拿出不起訴書,陳先生終於洗刷竊盜罪嫌,但這一來一往,時間和金錢損失,陳先生決
定
: 保二總隊南科分隊長顏良翰:「拾得人拾得物品的時間是在深夜,與報案人報稱失竊的
時
: 因為和失主報案的時間有落差,警方難以判斷撿拾者動機,讓陳先生吃足苦頭,因此民
眾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391786?from=fbarticle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 2Q55100.
這就社會冷漠化啊
記得是幾年前某個台女撿到錢還是什麼的
拿去報案 但是她要求法定報酬三成
結果失主不認帳 還告上媒體想讓社會公審台女
最後就社會駡台女的有 駡失主的也有
而立法院就智障的把法定報酬下修
其實當時我是支持請求法定報酬有理
根本不該隨理盲的失主而起風向 導致修法
結果就是社會上肯撿失物的人越來越少
通常敢撿的話 就是附近有公家或業主單位 撿到就拿給他們處理
現在這種撿失物還被告的新聞出來 就是造成寒蟬效應而已
路見不平 拔刀相助? 我看最後是
路見不平 愛莫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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