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影/幫乾妹討1500元約少年談判 桃園男遭棍棒圍毆爆頭慘死
一直在想一件事情
現在社會進步那麼快
獲取資訊的量和速度也很大
很多人應該很小就知道什麼是對和錯
那是不是應該修改法律保障年輕人的年齡?
不然買小兇手幹壞事
或是仗著自己未成年就幹壞事的人我想也不少吧
也就是說現在小孩就是比較早熟
我認為應該是超過15歲就要完全對自己負責
或是更小
現在有人敢提修這個法嗎?
還是大家現在都在辦公室做愛
好啦沒事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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