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光電入侵東海岸最大濕地!環團抗議選址不當,知本卡大地布部落要求業者撤案
光電入侵東海岸最大濕地!環團抗議選址不當,知本卡大地布部落要求業者撤案
上下游記者 林怡均
被國際鳥盟認定為 A1等級「重要野鳥棲地」的台東知本溼地,是東海岸最大草澤濕地,卑
南族「卡大地布」(Katratripulr)部落傳統領域,但台東縣政府預計在此設置226公頃的
太陽光電專區,對濕地將造成巨大衝擊。
因知本濕地屬於原民地,光電開發需經部落同意,去(2019)年台東市公所代行部落召開會
議,然而過程充滿瑕疵,包含有非部落成員也參與投票,結果以187票贊成比173票反對,同
意光電業者開發。卡大地布部落傳統領袖三大家族「拉罕」(領袖)憤怒提告,要求能源局
在訴訟未落幕前,暫停知本光電案審查。
代表部落傳統組織的反對方發言人呂宏文表示,部落於今年7月16日,依原民會與台東縣政
府要求之「標準會議流程」召開部落會議,以壓倒性票數決議「光電板永遠退出知本溼地」
,荒野保護協會則發起連署,呼籲社會大眾共同關心知本濕地未來。
國際野鳥協會認證為重要濕地的知本濕地(圖片來源_漂浪島嶼)
東海岸最大濕地,將開發成226公頃太陽能光電專區
台東知本溼地為中央山脈南端與海岸山脈交會,是東台灣候鳥必經棲所,面積約一千多公頃
。台東縣政府從2017年起,預計在知本濕地開發大型光電廠,226公頃的光電專區中,有161
公頃蓋上光電板,面積相當於6座大安森林公園,此規模為亞洲最大。
負責規劃的光電廠商—韋能能源(盛力能源)以25.19%的最高權利金得標,換言之,每賣給
台電100元,就將回饋給台東縣政府25.19元。
荒野保護協會:在生態熱區也是淹水災害潛勢區做光電,選址根本不當
荒野保護協會以及代表部落傳統組織的反對方均認為,知本濕地不適合光電開發,從環境生
態考量到整體程序都充滿爭議。
荒野保護協會說明,全台灣共87科、674種鳥類,知本溼地上有紀錄的就有55科、213種,其
中台灣鳥類紅皮書受威脅鳥種高達33種、保育類51種,包括草鴞、東方白鸛、遊隼等3種一
級保育類、39種二級保育類、9種三級保育類,甚至還有原生種優美寡婦蛛、易受危等級的
台東火刺木,琉球野薔薇、茵陳蒿和列當等稀有植物。
此外,從光電區選址角度來看,本區是濕地,位於淹水災害潛勢區,颱風致災風險高,「根
本是選址不當!」而濕地內擁有草澤、海岸林、灌叢、草原、沙灘、湧泉等水陸鑲嵌的多樣
地景,更是多種生物的棲地,在氣候變遷嚴峻的今日,生態的重要性不可忽視,而濕地擁有
調節微氣候、防洪、涵養和淨化水源的功能,更應該被保留。
濕地上的東方白鸛(攝影_許宸)
卡大地布:業者分化部落,原民會及台東縣府未尊重部落議事傳統
呂宏文表示,光電業者為了取得部落同意,在當地輔導約一二十位族人做「友善團隊」,在
族人生病時探病、送紅包,對族人示好,試圖使部落內反對光電開發的族人倒戈,「動搖的
族人不在少數,『友善團隊』甚至私底下連署反對拉罕、到處向立委、民代寄陳情書來質疑
拉罕。」
呂宏文進一步表示,這些族人組成的友善團隊不願承認自己是廠商的樁腳,「他們都說是自
發的,可是包紅包的錢是跟廠商拿的,這不是很奇怪嗎?」呂認為,所謂的「友善團隊」處
處阻擾部落決議,但核准電業籌設許可的經濟能源局,也無從辨別究竟哪一方說詞為真,因
此近期訴訟即將開庭,裁定當初部落投票是否有效。
7月16日部落決議:光電業者撤案,不要賠償、把祭祀場地還給部落
呂宏文說明,部落投票表決出現爭議後,目前部落依原民會與台東縣政府要求,按照議事規
則進行開會表決,內訂定了新的章程,除了流程,也規範了投票資格,避免再度出現非部落
族人也來投票的亂象。
部落於7月16日時重新開會,約近百人參與會議,其中僅有6人同意光電開發,其餘八十幾人
投下反對票,決議要業者撤案,「部落的知情權是這次能否翻盤的關鍵,也是族人們最在意
的。」
呂宏文表示,業者目前來談的都是補償措施,「這些都不是部落要的,知本溼地上有我們的
祭祀場所,那是祖靈起始之地,也是部落每年舉辦小米收穫祭的地方,光電板如果把這些地
方都蓋起來了,那是對不起祖靈的,我們不要補償,把祭祀場地還給部落!」
呂宏文表示,部落決議的訴求是要求業者撤案,撤案之後若還想再架設光電板,也必須先來
部落談,「要尊重部落,尊重族人,才有得談。」
三大家族拉罕林文祥、林茂盛、陳政宗(由左至右)強調,拉罕有責任守護部落、傳承文
化,訴訟是為了團結部落,光電案的開發與否,必須以部落的方式取得共識,而非任意由外
人左右部落。(攝影/林吉洋)
經濟部能源局:法院裁定若有爭議,則業者部落同意文件即失效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電業籌設許可的核准,必要文件之一便是部落同意,當時業者送件時,
完全按照部落諮商同意流程,而原民會也有同意,但本案目前因卡大地布部落對「部落諮詢
同意」結論有爭議,正提起上訴,因此目前尚未送件至內政部區委會進行用地變更審查。
能源局說明,針對訴訟部分不便多做回應,近期法院即將裁定結果,若屆時訴訟結果確認有
爭議,則該業者的部落同意文件即為失效,後續想要繼續建設,則要重新取得部落諮詢同意
。
內政部營建署則表示,此案涉及面積過大,若要開發,必須在內政部審查完後,變更地目才
能作業。而過去曾有風電業者為規避審查,將土地分割,營建署強調,此案無法分割,因為
業者是整塊地完整做申請。
荒野保護協會呼籲,光電應迴避生態熱區,因此經濟部應重新檢討已核准的電業許可,內政
部在爭議未解前,暫緩用地變更審議。
圖片來源/荒野保護協會
光電業者:尊重不同團體聲音,開發過程一切合法
針對部落最新決議,及荒野保護協會的連署活動,負責知本電廠開發的廠商韋能能源表示,
尊重不同團體的聲音,韋能能源強調,一切遵守政府法律,未忽視與環境的共生與生態的平
衡,針對知本電廠,會以嚴謹態度做 期的生態保育規劃、確實保留濕地,並秉持開放的態
度,與不同意見交流溝通。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135442/
蓋在濕地就算了 還蓋在原住民祖靈發源地 祭祀場所 原住民基本法真的是很沒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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