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大陸人:台灣法律是個笑話?
※ 引述 《hittler (西斯特)》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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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用微信和大陸人聊天的時候,我談到了島內發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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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談到之前火車殺警法官以思覺失調一審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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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兒子砍媽媽頭竟然不用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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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陸人聽了摺摺稱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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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怎麼那麼亂?這要是在大陸早就一個月內清潔溜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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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之前看大陸處決死刑犯的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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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年輕女死刑犯都被槍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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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觀台灣竟然還有30餘名死刑犯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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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陸人隨即跟我說不行不行,還是統一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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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種拉基繼續存在丟中國人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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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陸人說台灣法律是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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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陸人說在大陸連強姦或貪污都可以判死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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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竟然這樣輕判罪嫌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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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陸人嗆我台灣法律是個笑話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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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可以反應出鄉民普遍存在的一個矛盾之處
鄉民總是笑對岸沒有法治,但鄉民卻對罪刑法定、無罪推定、罪疑唯輕等法治觀念嗤之以鼻
,讓人不禁懷疑鄉民到底是想要法治還是不想要法治?
以這次的吸毒殺母案為例,其實就是一個很簡單的無罪責所以無罪的案例,但卻有一堆鄉民
不爽法官判決,還說應該照刑法19條第3項來判什麼的,但大多鄉民卻根本不懂原因自由行
為到底在講啥
我發了一大篇文來講原因自由行為,結果還是一堆人看不懂、嗆學法律的都是法匠,真的是
無言
我看對岸那種隨便逮捕、隨便審判、隨便死刑的制度,比較合鄉民的胃口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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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33.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8187622.A.CE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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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1:01,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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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沒看一審卷宗,我怎麼會知道,會影響判決的因素那麼多,更別說二審拿出新證據翻案
又不是什麼新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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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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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oggssi (223.140.133.206 臺灣), 08/23/2020 2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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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法官不苟同?哪個部分?歡迎討論
※ 編輯: poggssi (223.140.133.206 臺灣), 08/23/2020 21: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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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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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成立犯罪要經過三階段檢驗:
1.構成要件該當性
2.違法性
3.罪責
以殺人罪為例
1.構成要件該當性
(1)客觀構成要件
行為主體:我
行為客體:我以外之自然人
行為:殺人行為
行為結果:相對人死亡
因果關係:殺人行為與相對人死亡之間要有因果關係
(2)主觀構成要件:故意
2.違法性
無阻卻違法事由,例如正當防衛等等
3.罪責
無阻卻罪責事由,像刑法19條第1項就是阻卻罪責事由: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
,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吸毒殺母案就是因為吸毒吸到無辨識能力,故無罪責,所以無罪
※ 編輯: poggssi (36.227.2.88 臺灣), 08/23/2020 21: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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