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問小三「接受5分鐘的男人嗎?」 偷情男女判賠40萬
※ 引述《emperor (派蘿派蘿得第一)》之銘言:
: 媒體來源:自由
: 記者署名:王定傳
: 完整新聞標題:問小三「接受5分鐘的男人嗎?」 偷情男女判賠40萬
: 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何姓男子發現林姓妻子與高姓男子偷情擁吻,另查出2人對話
: 曖昧,高男除稱林女是女神外,還問她:「接受5分鐘的男人嗎?」,何男因此與林女離
: 婚,並對2人提出150萬元求償,2人辯稱是因酒醉「不小心」嘴唇輕微碰觸,新北地院法
: 官不採信,判定其等行為已侵害何男配偶權,判賠40萬元。
: 何男提訴主張,2018年2月間,林女受同事邀約與高男等人在摩鐵喝酒作樂,藉故酒醉不
: 回家,隔日,高男傳訊給林女表示:「自己不斷回想當天過夜情形,已經有20多年沒有這
: 種感覺」,此後,2人肆無忌憚,密切通聯,林女上班時,更打扮得花枝招展,香水味濃
: 烈,常搭乘高男汽車一起跑業務、舉止親密。
: 何男指出,林女雖會刪除對話記錄,仍留下部分內容,例如,高男稱讚林女:「妳最近很
: 火辣、腿好長」,又說:「妳在我心中是唯一、正宮、女神、寶貝」並幻想與林女漫步在
: 海邊、飲酒,甚至問說:「妳可以接受5分鐘的男人嗎?」林女聽聞後竟回:「不是3分鐘
: 啊」。
: 何男並指出,2018年7月,他更目睹2人擁抱熱吻,他為此氣炸揮拳把高男打到鼻青臉腫,
: 事後雙方達成協議,斷絕往來,怎料,2人仍繼續往來,導致他婚姻破碎、離婚收場,2名
: 幼女因此失去母愛,提訴求償150萬元。
: 審理時,林女及高男2人否認偷情,辯稱因為酒醉「不小心」有嘴唇輕微碰觸,並非「擁
: 吻」,對話內容亦無曖昧之情。
: 法官認為,高男明知林女已婚仍邀約出遊,除誇讚林女外,還稱呼她是「正宮、女神、寶
: 貝」,林女亦答應邀約獨處出遊,當高男詢問:「可以接受5分鐘的男人嗎?」她竟回稱
: :「不是3分鐘啊」,2人言語曖昧具有性暗示,加上時常約會並有擁吻行為,判定已逾越
: 一般朋友、同事正常交往分際。
: 完整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64237
: 備註: 嫩 鄉民都5秒鐘就好
幹 連五分鐘的都有想小三喔
那肥宅我至少可以30 分鐘以上,那小三是不是多到數不完?
幹女人的標準真的難定
到底是要錢還是要愛愛?
怎麼5分鐘的也願意接受,台女友這麼可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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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7752460.A.C69.html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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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
, 1F
08/18 20:08, 1F
以補充
※ 編輯: feng19890809 (61.57.75.143 臺灣), 08/18/2020 20:0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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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eng19890809 (61.57.75.143 臺灣), 08/18/2020 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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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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