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酒駕輾死2歲女童 父親節前夕毀天倫

看板Gossiping作者 (Sesang)時間5年前 (2020/08/08 03:24), 5年前編輯推噓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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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把危險駕駛的一系列犯罪行為,獨立出來重罰,而不是用公共 危險罪輕描淡寫帶過。 危險駕駛罪:酒駕、毒駕、蛇行、嚴重超速、惡意逼車或攔車等。* 危險駕駛傷害罪:因危險駕駛行為致人受傷。 危險駕駛重傷害罪:因危險駕駛行為致人重傷。** 危險駕駛致死罪:因危險駕駛行為致人死亡。*** * 負擔後三項刑責者,仍需要負擔本項刑責。 ** 重傷害定義比照刑法定義的重傷害罪。 *** 致死比照故意謀殺或有主觀犯意之殺人行為辦理。 民事賠償方面,需要列入受害者自事故當下至自然死亡(依照前一年 國民平均年齡計算)期間,按其事故前從事之行業或研修之領域,所能 賺取的潛在所得,全額賠償予受害者家屬,此規範亦符合比例原則。 若能成功施壓立委修法,台灣的交通安全必有極大提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233.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6828294.A.D8E.html

08/08 03:28, 5年前 , 1F
毒駕真的可以歸類為藥物濫用駕駛,例如吃安眠藥然後開車
08/08 03:28, 1F

08/08 03:28, 5年前 , 2F
之類的。
08/08 03:28, 2F
藥物濫用的危險駕駛可以在危險駕駛系列的犯罪附註加重刑責。

08/08 03:31, 5年前 , 3F
酒駕肇事的本刑應該提高,即便與家屬和解,刑度也應該要10
08/08 03:31, 3F

08/08 03:31, 5年前 , 4F
年以上,不和解就20年以上~無期徒刑
08/08 03:31, 4F
我建議凡是觸犯最低本刑5年以上犯罪者,或遭單一刑責判決15年 以上,一律終身褫奪公權。這樣,危險駕駛致死罪保證終身褫奪 公權,沒資格出來選市長之類的。

08/08 03:33, 5年前 , 5F
不要幻想了
08/08 03:33, 5F
就是你這種消極份子縱容政客擺爛,台灣才會停滯不前。 ※ 編輯: Tahuiyuan (114.137.233.21 臺灣), 08/08/2020 04:25:34

08/08 08:09, 5年前 , 6F
花錢和解輕判 初犯輕判 有悔意輕判 上有老下有小輕判
08/08 08:09, 6F

08/08 08:09, 5年前 , 7F
無故意傷害犯意.... 垃圾法官蓄意縱容的理由不勝枚
08/08 08:09, 7F

08/08 08:09, 5年前 , 8F
08/08 08:09, 8F

08/08 09:26, 5年前 , 9F
施壓立委?你是說施壓交通執法太嚴嗎?
08/08 09:26, 9F

08/08 09:27, 5年前 , 10F
民眾對檢舉魔人很不友善的...
08/08 09:27, 10F
文章代碼(AID): #1VBQg6sE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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