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北檢抗告半輸半贏! 高院裁定趙正宇撤銷交保已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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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抗告半輸半贏! 高院裁定趙正宇撤銷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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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嫌收賄案,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和國民黨立委廖國棟、陳超明羈押禁
見,但台北地院裁定立委趙正宇(無黨籍)和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分別以100萬、80
萬元交保;北檢昨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裁定趙正宇部分撤銷,發回北院。
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都遭羈押禁見,兩人昨天也提抗告,
今同樣遭駁。另外廖國棟、陳超明、蘇震清與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則是在今天提抗告,高院
傍晚已分案。
太平洋流通前董事長李恆隆被控為了奪回SOGO經營權,透過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
銘行賄多名立委,檢、調監控多年後收網。而檢調蒐證期間,又發現郭涉穿梭SOGO經營權
與陽明山土地兩案,也替殯葬業者行賄立委,趙正宇捲入施壓營建署案,遭指欲替寶塚公
司負責人陳明瀚、展雲企業董事長鍾克信變更陽明山國家公園列為第三種一般管制區的土
地地目,賄款由趙的助理林家騏收受。
檢、調蒐證趙正宇部分,發現賄款金額一度談到4千萬元,因殯葬業者無力支付,最後提
供2千萬元。趙的助理林家騏則稱「賄款都被我拿去賭博輸光,錢沒拿給趙正宇」。
北檢1日聲押10名被告,其中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李恆隆、郭克銘、丁復華、林家
騏與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等8人羈押禁見。北院認為趙正宇的辦公室主任林家騏已押
,就算沒羈押趙,對後續偵查妨害也不大;而卷證僅證明徐永明有期約行為,但金額不明
,無金流追查的問題、犯罪情節較輕,裁定兩人交保,檢方不服。
高院認為,原裁定只稱「證人及林家騏均已經調查局詢問及檢察官訊問,且林家騏已遭本
院諭知羈押,依卷內檢察官偵查之進度,認若未羈押被告,對於後續偵查之妨害應非鉅大
,准被告以1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未具體說明「無羈押之必要
」判斷的標準與理由,理由不備。
趙正宇偵查中只說家中遭扣款項來自特定姓氏的人,後續仍待檢察官釐清相關事實,而證
人就款項來源所證與趙正宇所辯不符,趙正宇有高度串證可能性。高院認為北院羈押位階
較低的辦公室主任,趙正宇卻能交保,有失輕重,有再審究之處。
而徐永明部分,高院仍認為無羈押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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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通去關啦,放出來串證喔
趙問題這麼大,先回去關,防串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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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att0909 (223.139.80.95 臺灣), 08/07/2020 21: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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