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巷仔內/徐永明退黨 卻扯出「國昌派」與「親綠派」紛爭

看板Gossiping作者 (加西莫多)時間3年前 (2020/08/06 16:27), 編輯推噓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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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9523752 (↓紜點●◎○想飛↑)》之銘言: : NOWnews : 記者丁上程 : 巷仔內/徐永明退黨 卻扯出「國昌派」與「親綠派」紛爭 : 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因為涉及立委貪污案遭到檢方調查。雖然事後檢方諭令80萬交 : 保候傳,不過仍免不了時代力量紀律委員會調查。而徐永明則提前出招,索性提前向黨中 : 央遞交退黨申請書,連紀律委員會也不去了,名義上為了「黨的團結」,實則為了其背後 : 的「國昌派」斷尾求生。就在徐永明退黨後不久,時代力量在台北市僅剩的兩席議員林穎 : 孟及黃郁芬,也共同發表退黨聲明。兩人表示原因在於黨內放話文化積習已久,也硬是將 : 時代力量黨內「國昌派」與「親綠派」的紛爭端上檯面。 : https://www.nownews.com/news/politics/5042184?from=nnln_push&utm_source=ln&utm_ : medium=nn&utm_campaign=push 退黨是黨員個人的意願,黨做出停權或除名是黨的態度表達。 依照時代紀律裁決規章: 第七條 停權,指停止黨章第七條所賦予之全部權利。 停權處分期限不得超過兩年。 第八條 除名,指開除黨籍。 第十三條 黨員違反本規章第二條第三款而為瀆職行為者,應予除名或停權處分。 前項所稱瀆職行為,指黨員擔任黨職或公職人員,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 一、對於黨務或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二、對於違反黨務或違反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 益者。 三、對主管或監督事務,直接或間接非法圖利自己或他人者。 四、利用黨務或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方法,直接或間接非法圖利自己或第 三人者。 第十九條 黨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為本規章第二條第九款所稱損害黨之聲譽 : 六、黨員擔任黨職或公職人員,有其他重大違反公共秩序,並損害其政治操 守之行為,致黨之聲譽受損者。 又,依照時代力量黨員入黨辦法 第九條 黨員得隨時以書面填寫『放棄黨籍聲明書』並送至中央黨部完成退黨程序。 但有特殊情事者,得以電子郵件方式載明本人姓名、身分證字號與退黨原因 ,送至中央黨部完成退黨程序。 曾經退黨之黨員再申請入黨時,須以書面說明退黨經過,並表明再入黨理由 ,向中央黨部提出申請。 第十二條 黨員曾受除名處分者,於除名處分定案後,五年內不得再申請入黨。黨員曾 受除名處分,再申請入黨時,須以書面說明再入黨理由,向中央黨部提出申 請,並應經決策委員會審核後,簽注正反意見,轉呈中央黨部辦理。 在參閱時代力量黨章也有規定: 第九條 黨員得隨時填具放棄黨籍聲明書退黨。 本黨黨員加入其它政黨者,當然喪失黨籍。 受除名處分滿三年後,得重新申請入黨。 曾受除名處分再申請入黨,應經決策委員會之審核。 ------------------------------------------------------------------ 所以綜觀起來黨員自行退黨而黨沒有做出裁處,黨員隨時都可以重新申請入 黨;但是若被處以除名的處分,則有三或五年不得申請入黨的規定(這個是 時間落差是時代力量的黨章跟黨員入黨辦法對於除名的禁止申請入黨期限不 一致所導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9.46.2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6702455.A.8E0.html

08/06 16:28, 3年前 , 1F
所以永明隨時可以回去
08/06 16:28, 1F

08/06 16:29, 3年前 , 2F
他回去也沒主席可以幹 回去幹嘛XD 退黨樂得輕鬆
08/06 16:29, 2F

08/06 16:30, 3年前 , 3F
被羈押的人很低調 倒是交保的瘋狂報導
08/06 16:30, 3F

08/06 16:31, 3年前 , 4F
回東吳教書啊,改教犯罪心理學
08/06 16:31, 4F

08/06 16:37, 3年前 , 5F
要錢時的心境會教的很傳神,錢呢?
08/06 16:37, 5F

08/06 16:38, 3年前 , 6F
被羈押的人當然低調啊,就被關在裡面哪能對外說話啊
08/06 16:38, 6F

08/06 16:44, 3年前 , 7F
照2樓邏輯大家都應該遠離政治樂的輕鬆= =
08/06 16:44, 7F

08/06 16:50, 3年前 , 8F
該解散就趕快廢黨 不要再囉嗦了 鼻屎大的泡沫黨哪來那麼多
08/06 16:50, 8F

08/06 16:50, 3年前 , 9F
新聞
08/06 16:50, 9F

08/06 16:51, 3年前 , 10F
如果是拿出席費來發薪水 現在可以閃人我也不回去了.
08/06 16:51, 10F

08/06 16:51, 3年前 ,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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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6 16:51,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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