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有沒有台北市政府很會踢皮球的八卦
感覺你中文不太好 幫你翻譯翻譯
※ 引述《DavyBlue (Nothing at all)》之銘言:
: 敝司後方防火巷違停越來越誇張
: https://i.imgur.com/dSCM1rP.jpg
: 去單一陳情檢舉後得到的回應卻是這樣
: https://i.imgur.com/qCRsO4m.png
: 建管處:這是警局的業務喔 去找警察局
: https://i.imgur.com/YIGlUeI.png
: 大安分局:這應該是建管處管的喔
: 而且查無不法 謝謝指教
: 真棒 阿北政績+1
親愛的民眾您好
有關您反映本市XXX後方防火巷常有車輛違規停放一事,經本分局查處如下:
....有關防火巷停放車輛係屬台北市建築管理處權責 ;
另 該空間現況顯無工人、車通行之事實...
黃色那段只是不好意思打你臉
不敢講得太直白
意思就是 這明明就不是防火巷 阿你主旨硬要寫「防火巷違停嚴重」
所以本局好心跟你說 如果這是防火巷 你要找建管處
怎麼會找來我們這裡?
只是他們不知道你有找建管處 而且建管處也明白告訴你這不是防火巷
可是你還是看不懂 硬要在主旨上說這是防火巷
而 分號 ; 這個符號 在中文上是用來分割前後句內容用的
另 這個字 也表明接下來所寫的東西 與 前句 沒有什麼相關性
白話來說 兩邊都告訴你 這是 現有巷
我想你可能不懂什麼叫做現有巷 可能也不會使用Google
所以特別幫你查了
現有巷道又稱為既成巷道,為非都市計畫之道路用地,經長期供公眾通行達二十年以上,
而具有公用地役關係之巷道,或是基地內之私設通路,經所有土地所有權人出具供公眾通
行之同意書或自願捐獻土地做為道路使用,而依法完成土地移轉登記手續的土地,稱為現
有巷道。現有巷道既然具有供公眾通行之公用地役權關係,就不能夠任意廢止,或私加佔
用或加設圍籬障礙物等,阻撓其他人行人或車輛之通行;另外,建築基地如果未臨接計畫
道路可以申請建築線時,得以臨接之現有巷道指定建築線申請,這種情形下因維持現有巷
道寬度而保留之空地,不可以計入法定空地計算。
白話來說 這是私有土地 如果未臨路 你只要申請 就可以保留 而且不用被計入空地
所以你要去找 地主 或 管委會 處理
計不計入空地為啥很重要? 因為空地課的稅很重!!!
所以你才會看到很多違老房屋被拆掉等都更時 很多都會變成小公園 或 綠地
這也是過去馬郝弄得 好像叫什麼台北好好看的樣子
說真的 人家對你客氣 卻被你當成出氣筒
不想打你臉 就要被你暗示成怠忽職守
這年頭當第一線的 真的都有夠衰洨+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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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2.22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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