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封信戳破公視說謊 董事擬杯葛到底要求懲處
※ 引述《hugh509 ((0_ 0))》之銘言:
: 我看台灣也沒幾個人搞懂公共電視和官媒差別
: 以至於公視被當央視對待,也覺得合情合理
: 公視拿政府的錢,本來就該替政府辦事?
: 這到底什麼邏輯,你有給公視賺錢的工具嗎?
: 一家電視台不能賣廣告,沒有法源基礎收費
: 除了靠乞討和政府預算,你要他多有錢?
: 日本NHK 經費九成以上來自收視戶
: 但收費有多流氓,自己可以Google
: 這是國家給予它們的護盾
: 英國BBC 一樣國家立法保證收入
: 連盲人都可以收費
: 韓國KBS 分主台和娛樂台
: 主台無廣告,娛樂台賣廣告
: 另有收費,費用隨電費帳單!!!!!
: 看完上面三個國家還有人要怪公視不夠會賺錢嗎?
: 然後公視沒有立場嗎? 有,但它有各種立場
: 比較多在地社會議題的節目
: 我們的島、有話好說、 PeoPo公民新聞報...
: 節目面相都是合乎特定立場嗎? 沒有
: 不同於商業電視台,它們更多是展現人民多元聲音
: 而不是當政府的傳聲筒,懂嗎?
: 今天政府把公視當官媒,上令下從
: 你跟我說這叫尊重保有獨立性?
: 不是公共服務,而是追求國家目標
: 那到底台灣公視跟中國央視還有什麼差別?
整件事說起來,
就是文化部搞不清楚時代在轉變~~~~科技在進步!!!
古早年代,頻道與節目通常由同一家公司擁有,大家也習慣這模式。
例如:
華視,本身是屬於無線台的一台,這個部分算是頻道(平台)
同時,華視也會簽約特定的演員、主播等幕前幕後工作者來製作節目
但是現在這個時代,早已不見得一定得要這樣了
就像youtube掌握平台,但是節目卻是由各youtuber自行製作。
所以像在這個時代,節目與頻道已經可以脫鉤處理了。
而
今天文化部的說詞是:
台灣需要一個對國際發聲的管道,然後為了不涉及圖利民間廠商,
所以希望公視接下這10億元的標案。
看起來是很正常的理由,其實是偷懶的結果。
請文化部先搞清楚,"撥放怎樣的節目內容"與"在哪個頻道(平台)撥放"
這兩件事是可以分開處理的。
既然是政府對外宣傳的節目,節目內容本來就該政府自行製作。
至於國際播放平台
最貴的,就是政府自己成立新的電視台,專門撥放這些對外宣傳節目
缺點是,很有可能是個大錢坑,而且會增加很多酬庸的爭吵。
便宜的,就是去找現有的網路媒體,申請一個專門的帳號來撥放。
缺點是,哪時被封殺也不曉得,中共干預下,很容易被封殺掉~~~~
在不然,就放在行政院的官網上,讓大家自己去看好了。
所以,整件事就是文化部想偷懶,反正一個10億元的標案標出去就算有做事了。
至於成效如何.......反正是國家的錢......不重要啦。
再舉一個例子:
現在大家在看電視時,還是會看到衛服部的"防疫影片"。
影片內容就是"政令宣導",
像是
居家檢疫與居家隔離該做啥
如何用漂白水稀釋為消毒水,然後怎樣保存
推廣防疫新生活運動
等等
這些都是"衛服部"製作的節目,而撥放的平台則是國內各頻道。
所以,請文化部先搞清楚,到底是缺平台,還是缺節目,或是都缺。
缺節目的話,請文化部自己製作,不然就公開招標。
缺平台的話,看是國家成立新的無線台,還是付錢用現有的平台。
總之,"公共電視"這家公司,這個頻道。
在台灣已經有一定的義務在執行了,雖然每年都要靠捐款與政府補貼營運。
但是,對外宣傳這種事,就不要交給他了。
文化部自己扛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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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巔一寺一壺酒 嶁頂六萼六林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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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153.6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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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prunusmume 有證據是XX在主導,而不是文化部在偷懶,
請提出來,
不然,以現有的資訊,我只能推敲出是文化部的官僚腦袋沒進步,敷衍辦事。
這樣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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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公視有其社會責任及義務,不適合做這件事啊!!
況且,經營這種外宣平台,又不用看營收,也不用在乎節目收視率。
對公視管理平台的能力,能有多少助益???
至於製作節目,這種有對外宣傳性質的節目。
與公共電視撥放的節目內容差異不小,
對於是否能幫助公視做出更好的節目這點也令人存疑。
更重要的是,這直接違反的公共電視不接"私人廣告"、"不接受財團贊助"的原則。
別忘了政府對外的宣傳,也是廣告的一種。
文化部要是真的想做事,就好好的自己扛起來,製作節目,管理平台。
不要老是用一個標案就想打發。
要是現任的官員都沒這能力,
去學習啊~~
不然辭職回家吃自己~~~
事情,不能委外就自己來,
就這樣簡單。
※ 編輯: cloudwolf (1.175.153.61 臺灣), 07/28/2020 08: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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