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恐攻級酒駕 殺人罪重判12年半
說真的,這個高院判決,真的符合現在的論述。
因為早就有人要討論,酒駕致死到底能不能以「不確定故意」殺人想繩。但是早先都是以「致死」處理。終於開始討論了,好棒棒。
這算是個里程碑,酒駕致死朝殺人罪處理,真的該給高院一個讚。
※ 引述《Workforme (′‧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恐攻級酒駕 殺人罪重判12年半
: 4.完整新聞內文:
: 恐攻級酒駕 殺人罪重判12年半
: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06/25/66.jpg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06/25/66.jpg)
: 郭姓Uber司機前年在台北市酒後高速狂飆闖紅燈,連續追撞三輛機車,造成騎士一死二傷
: (資料照,記者邱俊福翻攝)
: 2020-06-25 05:30:00
: 酒駕害命 首例依殺人罪判刑
: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二十四歲Uber司機郭俊邑,前年在台北市酒駕追撞三輛機車,
: 造成一死二傷,被檢方形容是「恐攻式酒駕」,依殺人罪起訴,但一審法院認為郭男只犯
: 「不能安全駕駛致死罪」將他判刑八年。高等法院昨天做出逆轉宣判,認為郭撞上第一車
: 後,還繼續狂飆再撞死陳姓女騎士,第二撞有不確定殺人之故意,依殺人等罪將郭男判刑
: 十二年六月,創下酒駕狂飆撞死人,以殺人行為論刑的首例。
: 高等法院昨由審判長黃斯偉、受命法官紀凱峰、陪席法官許泰誠組成合議庭審理。死者家
: 屬到庭聆判,得知判決結果當庭落淚。
: 市區飆速百公里 釀1死2傷
: 高院合議庭認定,郭撞上第一輛機車女騎士時,查無肇事致人死傷的故意,但他眼見第一
: 位騎士遭撞擊受傷,為逃離現場繼續高速行駛,此時已有「即使再撞擊他人致死,亦在所
: 不惜」心態,此部分有不確定殺人故意,因此撞擊第二車造成陳女死亡,構成殺人罪,接
: 著再撞傷第三名騎士,屬殺人未遂罪,依此將殺人部分判十二年、酒駕判六月、肇事致人
: 傷害逃逸罪判一年二月,應執行十二年六月,可上訴。
: 台北地檢署當初起訴指控,郭男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三日清晨酒駕上路,從北市車前路沿
: 羅斯福路,以均速一○六.五公里狂飆,不斷蛇行、連闖五個紅燈,在台灣科技大學旁先
: 撞第一車,四秒後連撞另兩車,造成陳女傷重不治,酒測值高達一.二九毫克,涉嫌殺人
: 等罪。
: 二審認定 有不確定殺人故意
: 台北地院則以檢方未舉證郭有不確定殺人故意,改依酒駕致死罪判刑八年;直至本次二審
: 刑法當初修正加重酒駕刑責,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因未把最重可處死刑納入,引發不同意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82008
: 6.備註:
: (#‵皿′)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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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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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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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提醒,漏打兩個字 致死
※ 編輯: abcgo (42.74.7.200 臺灣), 06/25/2020 06:47:31
※ 編輯: abcgo (42.74.7.200 臺灣), 06/25/2020 06:55:03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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