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6/19起未滿12歲兒童刑法除罪化 犯案改通知學校處理已回收
※ 引述《lucifax (虎爺:犬科動物給我滾開)》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 沒有在這打上記者或編輯署名的新聞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6/19起未滿12歲兒童刑法除罪化 犯案改通知學校處理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 「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案部分條文19日施行,未滿12歲兒童全面除罪化,兒童未來犯下
: 刑案,將不再送進法院,而警察機關一旦接獲報案,行為人若是兒童,則應通知學校及家
: 長前來處理,不得進入司法程序。目前共有183案、220名兒童事件繫屬少年法庭,19日須
: 全部結案,回歸行政體系輔導。
: 少事法第85條之1規定,兒童觸犯刑則準用少事法,惟該條文將於19日刪除,換言之,兒
: 童犯罪走進法院將成為歷史,不再受到法官訓誡、裁定感化教育等處遇,為了避免漏接,
: 行政院也訂定「兒童及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規範教育、社政、警政體系應如
: 何接手,強化行政功能。
: 調司法院辦事法官李明鴻表示,目前全國少年法庭調查、審理、執行的兒童事件共有183
: 案、220人,到了19日,這些案件將全部結案,退出司法程序,依案件類型分別裁定不付
: 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予執行或中止執行,而原本被安置的10名兒童,則由社政單位轉
: 介到其他適當處所輔導。
: 李明鴻指出,兒童鮮少犯下重大犯罪,以過去10年為例,僅一名兒童犯下殺人罪,且為從
: 犯,非主嫌;而從犯罪類型來說,前3名分為竊盜、妨害性自主、傷害罪,以2018年的統
: 計來看,分為87件(2名安置)、43件、19件。另外,19日起,兒童的前科紀錄及有關資
: 料將全數塗銷。
: 李明鴻說明,即使是單純的兒童觸法事件,被害人一般而言仍會報警,警察收案後,須通
: 報校方及家長前來處理,校方認為有必要,應轉報社政單位協助;若是兒童與成年人共同
: 犯罪的案件,雖然兒童不再進入司法程序,惟仍屬證人,警察可視情況為其製作筆錄。
: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廳長謝靜慧解釋,本次修法是為了回應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建議
: 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而非「少事法」處理兒童觸法行為,19日起,兒
: 童觸法事件將由教育與社政體系分依「兒權法」及「學生輔導法」處理,不再移送少年法
: 庭。
: 兒童觸法且原生家庭已失去輔導教育功能,「少年法庭」法官原可依少事法裁定安置,而
: 未來這類案件不再進入司法系統,責任即回歸到監護人肩上,監護人如認為無法負起較佳
: 的教養責任,可通報所屬縣市政府,由社政單位進行緊急安置,超過96小時的話,則報請
: 「家事法庭」裁定通常安置,期限最長可到成年(20歲)。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99484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
司法制度也徹底崩壞了啊....
今天12歲以下的刑法除罪化
明天那些混蛋小蘿就在路上勾引我怎麼辦
??
我被強姦法官你要負責嗎?
你能確保那些幼女不會興起攻擊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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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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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1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