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原鄉區公所主秘疑「曖昧女下屬」 她辯:我們形同父女
80萬這個會不會太重了一點,我偶爾翻幾個判決書都是頂多20-30萬。
雖然通姦除罪化了不過民事判決還是要賠錢,當事人必須要先支付裁判費用,如果一不小
心氣急攻心提了很高的金額,裁判費就必須先繳交相當比例。
我建議政府既然這麼積極,應該也要制定這種賠償的上限,不然價差過大,484很不合理
,這種鄉下地方判賠80萬?我看台北很多個都才二十幾三十。
當事人也不是什麼有錢人,公務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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