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跑船4年賺千萬元 回台發現竟被老婆捲光錢

看板Gossiping作者 (子瑜我老婆)時間4年前 (2020/05/28 20:59), 編輯推噓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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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kiyasuica (suica)》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自由 : 2.記者署名:黃佳琳 : 3.完整新聞標題:跑船4年賺千萬元 回台發現竟被老婆捲光錢 : 4.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施姓男子在遠洋漁船上當船員,薪水不高只有3萬元出頭,但 : 每次回台都能分紅數百萬元,他前年回台時,發現被老婆捲走分紅,老婆也避不見,氣得 : 他提告侵佔並訴請離婚,高雄少家法院審理後,認定夫妻情感已嚴重疏離,判准兩人離婚 : 。 : 判決指出,49歲的施姓男子和50歲的老婆劉女在2012年結婚,兩人結婚才1個月,施男就 : 出海到遠洋漁船上工作,因每次出海都要2、3年才能回台,雖然月薪只有3萬2千元,但他 : 出海捕漁回港後結算的紅利,每次至少數百萬元。 : 2014年9月間,施男回台後,船公司結算779萬餘元的紅利到施男戶頭,施男帶著老婆到銀 : 行領出400萬元後,沒幾天就要出海,他把印章、銀行存簿交給劉女保管,這次出海2年, : 又賺了300多萬元紅利,但施男回台準備過年要領錢時,老婆卻不肯交出印章、銀行存簿 : ,還說銀行已經沒錢了。 : 施男好不容易拿回自己的銀行存簿,到銀行查詢後,發現帳戶內現金所剩無幾,且這趟出 : 海賺到300多萬元也沒滙到戶頭,他去公司查詢,發現劉女趁他在海上漂泊時,疑似出具 : 假資料要求公司把錢滙到另一個帳戶(此部分由雄檢另案偵辦中),等於他這幾年賺了1 : 千多萬元的錢都被劉女捲光,且妻子得知事情曝光後就失去蹤影,再也找不到人。 : 施男氣得提告詐欺並訴請離婚,高雄少家法院審理時,劉女辯稱沒有侵佔施男的錢,而且 : 花掉的每一筆費用不是用來買車就是還貸款,這些施男都知道,她更懷疑丈夫出軌有小三 : ,才會故意污陷她A錢,想要藉此離婚。 : 法官認為,施男長期在海上工作,兩人沒有機會好好培養感情,也沒有辦法深入溝通解決 : 誤會,夫妻之間的財務糾紛,已嚴重動搖兩人互信、互愛基礎,情感已嚴重疏離,已無回 : 復之希望,細究兩造之歸責,實屬軒輊難分,婚姻失敗兩人都有責任,因此判准兩人離婚 :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reurl.cc/GVgz3v : 6.備註: 裁判字號: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108 年婚字第 15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5 月 20 日 裁判案由: 離婚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婚字第15號 原   告 施清寶  訴訟代理人 邱超偉律師 被   告 劉金花  訴訟代理人 張書瑋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離婚事件,本院於民國109年5月6日言詞辯論 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准原告與被告離婚。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一、原告主張:兩造於民國101年7月13日結婚,婚後共同居住於 高雄市○鎮區○○○○街00號住處。原告係遠洋漁船之船員 ,每次出港捕漁約2、3年才回港,工作收入分為每月薪資即 安家費新臺幣(下同)3萬2千元,及出海捕漁回港後結算之 紅利,每次至少數百萬元。原告與任職之榮星企業股份有限 公司(下稱榮星公司)約定安家費按月逕匯入被告之合作金 庫商業銀行(下稱合作金庫)帳戶(下稱被告帳戶),紅利 部分則匯入原告合作金庫帳戶(下稱原告帳戶),因原告出 海不便攜帶存摺、印章等,故均交由被告保管,惟並未授權 被告私自取用原告帳戶內之款項。103年9月12日榮星公司匯 入7,799,837元之紅利至原告帳戶,同日兩造至銀行提領400 萬元後,原告帳戶內尚有380餘萬元。豈料,107年過年時, 原告向被告表示要領錢,被告竟告知原告帳戶內沒錢,且拒 不交出帳戶,遲至107年3月5日始將原告之存簿及印章歸還 ,更表示要離婚,旋即離家失聯。又原告檢視存簿後發現被 告未經同意提領或轉存多筆金額至被告帳戶,原告帳戶餘額 已所剩無幾,且106年10月間原告應可領得榮星公司支付之 紅利3,518,619元並未入帳,經原告偕同胞弟施顥驥於107年 3月21日至榮星公司詢問,始知被告向公司會計謊稱夫妻已 有協議匯入被告帳戶,進而侵占原告上開紅利收入,上情業 經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以刑事侵占事件偵查中。另被告自10 7年3月離家迄今,無正當理由不與原告同居,顯不願與原告 繼續共營夫妻生活,且被告未經同意擅自將原告資產領取一 空,將原告辛苦工作所獲之紅利據為己有,令原告深感心寒 ,雙方之感情基礎業已破裂,而無修補之可能,已構成難以 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且該項重大事由係可歸責於被告,爰 依民法1052條第2項之規定請求判決離婚,並聲明如主文。 污了男方那麼多錢,結果律師還找不用錢的 = =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46.108.1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0670785.A.8B1.html

05/28 21:00, 4年前 , 1F
省還要更省啊
05/28 21:00, 1F

05/28 21:02, 4年前 , 2F
法扶QQ
05/28 21:02, 2F

05/28 21:04, 4年前 , 3F
判離婚而已是要多專業
05/28 21:04, 3F

05/28 21:13, 4年前 , 4F
不用判還錢?
05/28 21:13, 4F

05/28 21:27, 4年前 , 5F
現在告還錢要繳高額裁判費(至少10萬),看的出來等
05/28 21:27, 5F

05/28 21:27, 4年前 , 6F
附民
05/28 21:27, 6F

05/28 22:25, 4年前 , 7F
怎麼看起來跟新聞不一樣,這篇一看就是被告輸到脫褲耶.
05/28 22:25, 7F

05/28 22:37, 4年前 , 8F
侵占那邊會慘的感覺
05/28 22:37, 8F

05/29 00:13, 4年前 , 9F
早就說了嘛,不開放合法性專區就是這樣
05/29 00:13, 9F

05/29 00:13, 4年前 , 10F
開放後,老台女就沒人要
05/29 00:13,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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