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綠委提案修法 罷免團體可收受政治獻金
可以收受政治獻金怎麼了
罷免團體運作需要資金
收錢有什麼問題
整天酸
看到民進黨提議就酸,完全不分是非,不分青紅皂白
以為監督執政黨就是整天酸政府,黑人問號
爛的地方酸我沒意見
本來就該做的或是優秀的政策,不讚美就算了
還在那邊酸,是什麼心態
國民黨真的要好好思考自己該不該這樣為反而反
當然也希望柯文哲管管下面的網軍,這樣只會跟國民黨越來越一樣
不要在放任自己的網軍胡作非為
柯糞吃屎
※ 引述《Aqqqa (Aqqqa)》之銘言:
: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34/4590660?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 綠委提案修法 罷免團體可收受政治獻金
: 2020-05-26 10:18 聯合報 / 記者陳熙文/台北即時報導
: 罷免高雄市長韓國瑜投票在即,然而此次罷免團體卻因為政治獻金法中沒有規定,而無法
: 收受政治獻金,導致宣傳品等相關花費必須由市民自掏腰包,民進黨立委為此提案修正政
: 治獻金法。內政部代表也表示將於下一會期提出相關修法。
: 民進黨立委周春米、劉世芳和賴品妤今舉行記者會,公布已經提案交付審查的「政治獻金
: 法」修正草案,也呼籲內政部盡快提出相關研修,完善公民權行使。
: 周春米表示,憲法第十七條明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權,可見罷免與選舉,兩
: 者皆是國家公民參政權的重要實現。政治獻金法中限制除了政黨、政治團體外,僅有「擬
: 參選人」可以收受政治獻金,罷免活動則未有相關規範,這樣的設計是對於人民罷免權的
: 否定,不符合民主憲政的精神。
: 劉世芳則表示,此次罷韓,凸顯現行制度的不足。她指控,韓國瑜為保住市長職位,大量
: 動用市政府資源,明顯利用執政優勢,反觀罷韓團體則受制於組成多半為一般市民,缺乏
: 政黨與地方政府的奧援而舉步維艱,形成「小蝦米鬥大鯨魚」的局面。
: 周春米表示,修正草案如果通過,罷免團體未來將可以收受政治獻金,而除此之外,為了
: 給予被罷免人對等武器做罷免抗辯,也規範被罷免人可以收受政治獻金。
: 另外,為了避免有心人士濫用收受獻金的規定,草案中也明文罷免團體須在通過第一階段
: 罷免提案後,才可依法收受政治獻金;而無論罷免團體或是被罷免人所收受的政治獻金,
: 都應於罷免終結後辦理繳庫不得挪為他用。
: 周春米指出,包括公職人員選罷法中規定,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以及所提出的草
: 案中也規定,須通過第一階段罷免提案,才能收受政治獻金,都能避免罷免常態化。賴品
: 妤也重申,罷免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
: 出席記者會的內政部民政司簡任視察張玳綺,內政部也觀察到制度上的不足,正研擬相關
: 修法,預計下一個會期將送入立法院,不過對於罷免團體的臨時性,以及政治獻金申報等
: 相關規範,還在討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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