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灌醉性侵同僚女友實習生 已婚警免坐牢還繼續當警察

看板Gossiping作者 (請叫我小芭0A0)時間3年前 (2020/05/20 15:56), 編輯推噓4(20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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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2.記者署名: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 沒有在這打上記者或編輯署名的新聞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3.完整新聞標題: 灌醉性侵同僚女友實習生 已婚警免坐牢還繼續當警察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已婚的台中交通警察大隊朱姓警務員,2016年間赴同僚住處吃宵夜,不斷勸其女友、警大 實習生小茹(化名)喝酒,直到情侶倆醉倒,朱員趁著幫小茹清理穢物的機會,脫衣性侵 ,直到2天後,小茹才鼓起勇氣告訴男友並報案。台中地院考量兩人和解,宣告緩刑5年, 公懲會日前再判休職1年6月,朱員免坐牢且保有警職。 2016年10月7日間,朱員前往警大同學兼同僚的住處吃消夜,得知28歲的小茹是警大學生 ,現正在台中市警局實習,基於提攜後輩的心態,特別熱心招呼,不只和同僚喝紅酒,還 不斷勸小茹喝下黃湯,小茹礙於朱員是長官,不好意思拒絕,只好配合演出。 酒過三巡,同僚喝到泥醉,不省人事倒在沙發上,朱員把他攙扶進主臥室休息,再出來和 小茹續喝,直到小茹也喝到意識不清,朱員遂把她攙扶至另一間房間,見她不勝酒力吐在 衣服上,還協助脫衣清理。 看到小茹赤裸,朱員萌發色心,趁著她恍惚之際伸出狼爪,乘機性侵,直到清晨小茹清醒 ,才知道遭到朱員性侵,考量他是長官,又是男友的好友,不知如何是好,只好把委屈往 心裏吞。 2天後,小茹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詢問朋友該怎麼辦,在友人的建議下,她決定告訴男 友及另名擔任警職的友人,經過眾人勸說,她勇敢站出來驗傷提告。 朱員到案原否認犯罪,後來改變辯詞,稱幫小茹換衣及擦拭身體期間,雙方有身體接觸, 在酒精催化下一時失控而發生性行為,嘿咻期間小茹並非泥醉,經過數日得知挨告,已以 60萬元和她和解,並錄下道歉影片為證。 台中地院考量朱員已和解,且小茹願意原諒她、同意給予緩刑,日前依乘機性交罪判刑2 年、緩刑5年,全案移送公懲會審理。 朱員答辯表示,已知錯並和小茹和解,獲得緩刑,希望公懲會考量他家中還有妻子、老母 、幼子要養,讓他保有警職,經過這件事情之後,他重拾運動,並且透過閱讀給自己帶來 平靜,已逐漸享受獨處與居家生活樂趣,減少喝酒,相信不會再誤事。 公懲會認為,朱員趁小茹酩酊無力抗拒性侵,嚴重戕害警察風紀及人民對警察之信賴,除 觸犯刑法外,並有違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應謹慎,不得有放蕩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意 旨,審酌他犯後尚知悔悟,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評議後判休職1年6月,期滿後仍可復 職。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71472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長官NTR的劇情,最後還原諒 跟 和解 哇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62.1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9961397.A.66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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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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鴿子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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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前科還能當警察 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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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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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想越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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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一炮休值一年六個月,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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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後尚知悔悟,與被害人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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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就和解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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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裸體能忍不住真的蠻厲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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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就繼續當警察 法律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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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下計算幹一次台幣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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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他幹嘛當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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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6:00, 3年前 , 13F
台灣價值就是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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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6:00, 3年前 , 14F
性侵犯還能當警察阿 這還蠻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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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6:02, 3年前 , 15F
阿就和解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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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 鴿子水準就這樣,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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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6:03, 3年前 , 17F
一炮60萬,免錢的果然最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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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和解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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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6:03, 3年前 , 19F
台灣價值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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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權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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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6:04, 3年前 , 21F
一般人和解減刑就算了 這個是警察身分耶 而且又不是什麼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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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6:04, 3年前 , 22F
故意的過失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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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6:05, 3年前 , 23F
就和解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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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6:06, 3年前 , 24F
這種爛警察 以後報案人是女性很危險 不就趁機在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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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 司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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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6:06, 3年前 , 27F
為何要接受和解?  為何不告到底?? 有八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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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6:08, 3年前 , 28F
學長學弟制 敢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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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真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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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6:08, 3年前 , 30F
警察有任何犯罪行為都應該永久開除,知法犯法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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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到底才能懲罰 性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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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6:09, 3年前 , 32F
警察是強姦犯 可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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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有和解都會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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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6:12, 3年前 , 34F
輕判是一回事 但不能在任職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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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和解都會輕判 紐承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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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6:14, 3年前 , 36F
男友真可悲算了反正沒有要結婚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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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6:20, 3年前 , 37F
呵呵,還留職,恐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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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6:22, 3年前 , 38F
前一篇姓吳,這一篇姓朱,到底哪個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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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6:22, 3年前 , 39F
不合解少60萬 法官判刑可能只能拿20-30萬+解職+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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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6:23, 3年前 , 40F
八掛法盲。有機會拿更多錢跟要對方家破人亡的選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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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6:33, 3年前 , 41F
留這種垃圾警察,社會成本根本遠大於這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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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6:34, 3年前 , 42F
和解賠60萬,跟繼續任職警察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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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6:35, 3年前 , 43F
和解只是換緩刑,但仍然不適任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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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6:36, 3年前 , 44F
輕判是一回事 但不能在任職警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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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6:40, 3年前 , 45F
五毛水準 支那日常 武漢肺炎=中國特色之冠狀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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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6:53, 3年前 , 46F
有牌流氓不是叫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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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7:12, 3年前 , 47F
最好和解就能緩刑啦 一堆人性侵和解還是判一年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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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7:12, 3年前 , 48F
何況這人還是執法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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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7:13, 3年前 , 49F
是警官勒 不是一般公務員勒 不幹警察也能去做別的養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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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7:14, 3年前 , 50F
警官比警察擁有更大的執法權力 那能給這種犯強姦的繼續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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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8:54, 3年前 , 51F
台灣司法真是笑話,法官權力大成這樣,執法人員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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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0 18:54, 3年前 , 52F
沒加重刑責還能判緩刑,可憐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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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07:01, 3年前 , 53F
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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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0:25, 3年前 , 54F
「透過閱讀帶來平靜」「相信不會再誤事」根本沒悔意,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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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0:25, 3年前 , 55F
信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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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1:55, 3年前 , 56F
當男警工作太累想休長假,就可強姦個女警,並於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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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11:55, 3年前 , 57F
後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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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09:11, 3年前 , 58F
欸這三小啦 垃圾警察
05/25 09:11, 58F
文章代碼(AID): #1UnEArPg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