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要對酒駕法提出修改
沒看到酒駕吧
酒駕在哪兒?
哈囉?
不過不意外啊。有酒駕發言人,有涉嫌闖紅燈撞死人的議員,他們最討厭交通規則了,所
以才能完全執政。
那些酒駕、闖紅燈、違停仔根本就是綠畜、蟑螂、菸糞,拎北建議抓到這種違規毒瘤就直
接撲殺,以維護我們這些正常守法人民的安全。
嘻嘻
※ 引述《lukcat (LagCat)》之銘言:
: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 無重大八卦請勿使用此分類,否則視同濫用爆卦鬧板(文章退回、水桶6個月)
: ※政治類爆卦改為政治分類標題
: 未滿30繁體中文字 水桶3個月
: https://lci.ly.gov.tw/LyLCEW/agenda1/02/pdf/10/01/14/LCEWA01_100114_00063.pd
f
: 這是公文書連結
: 立法院第 10 屆第 1 會期第 14 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 委 335
: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中華民國41年9月起編號)
: 中華民國109年5月20日印發
: 院總第 756 號 委員提案第 24811 號
: 案由:
: 本院委員陳歐珀等 19 人,有鑑於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七條之一係民眾得檢舉違規之相關規定,然隨著智慧型手
: 機日益普及,民眾檢舉案件似成常態、甚至有檢舉達人的出
: 現;民眾協助交通違規檢舉雖可減輕有限的警力,但過於浮
: 濫也造成不少的民怨。再者,交通違規案件由執行公權力之
: 執法單位開罰,大多透過標準檢驗器具來認定取締,而民眾
: 檢舉案件依據道交條例第七條之一規定,雖仍需由公路主管
: 或警察機關查證,但民眾使用的手機未必經過標準檢驗,在
: 合法認定上恐有不足。為維持交通違規檢舉的公正性,並防
: 範檢舉達人過度檢舉而造成警力負荷,爰擬具「道路交通管
: 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
: 決。
: 說明:
: 一、據警政署統計指出,交通違規民眾檢舉案件從 106 年至 108 年的數量分別
: 是2,919,281 件、3,170,452 件、3,914,742 件,顯見民眾檢舉案件有逐年
: 遞增的趨勢。
: 警方對於日益增多的檢舉案件須善盡查證責任,而民眾檢舉案件增加,相對
: 執法人員的負擔也增加,未必透過警民合作就能有效減輕警力負擔,實有修法之必要。
: 二、另外,隨著智慧型手機日益普及,民眾檢舉案件似成常態、甚至有檢舉達人的出現
,
: 雖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有民眾得以檢舉的法源依據,但民眾通常
: 透過智慧型手機拍照檢舉,不同於交通違規案件由執行公權力之執法單位開罰,大
: 多透過標準檢驗器具來認定取締。基此,民眾以手機檢舉為器材不若執法單位的器
: 具定時受檢,其產生誤差的疑慮容有合理懷疑性。為免過多民怨,民眾檢舉案件若
: 非重大交通違規,實應先給予違規者一次勸導機會,爰提出本次修法。
: 立法院第 10 屆第 1 會期第 14 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 委 336
: 提案人:陳歐珀
: 連署人:莊競程 陳亭妃 賴惠員 賴品妤 莊瑞雄
: 林楚茵 吳玉琴 楊 曜 黃國書 黃秀芳
: 王美惠 邱泰源 劉世芳 陳明文 洪申翰
: 何欣純 林宜瑾 范 雲
: 笑死人了,竟然是說檢舉太浮濫有錯,而不是違規太浮濫不行
: 不愧是重用酒駕犯當發言人的政府
: 誰不知道基層員警最常被上面大人物的壓力施壓,以致無法好好執行公務
: 交通部可以用不合法不合格的器具抓超速
: 民眾不可以用智慧型手機跟行車記錄器檢舉
: 智慧型手機檢舉還要檢驗個屁啊
: 還有那個范雲,給妳個不分區,就能連人格、靈魂都捨棄了
: 真是太好笑了
: 不愧是充滿酒駕價值的政府、不愧是喜歡酒駕的雙標黨 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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