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花蓮基層籲傅辭立委 辦補選

看板Gossiping作者 (小傢伙)時間4年前 (2020/05/15 13:10),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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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不應有特權 判刑確定應解職民眾黨 賴香伶: 昨天傅崐萁委員因涉及內線交易、違反證交法遭判刑確定,將以立委身分入監服刑,引發 爭議。由於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等地方民意代表遭判刑確定後,地方制度法第 79條就要求必須解職、依法補選,但立委卻可以帶職入獄、不須補選,這是一個我們必須 正面處理的問題。 目前的法律,對於立委遭判刑但沒有宣告褫奪公權時,依然能保有立委的身分,立委服刑 時甚至還能行使書面質詢、資料調閱、提出議案、召開協調會等職權,立委服刑時是矯正 署收容人,卻可質詢矯正署的相關議題? 這樣的監督者、被監督者的角色錯亂,應該立即 改正。 此外,對於我國立委單一選區的選民來說,唯一代表該選區的立委入監服刑,立委勢必 法進行口頭質詢、議案表決,使該選區的選民民意在國會沒有代表,對更是對民主制度的 妨害,不利於該選區民眾的權益。我認為,不論是中央或地方民代標準都應該一致,一旦 立委被判刑確定,立委就應比照地方民代解除職務、重新改選,才符合民主制度的基本精 神。 台灣民眾黨團將提出修法,讓立法委員比照地方制度法,只要發生「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 判決確定」等情況,必須立即解職、另行補選。 立委不應該有特權,身為中央民意代表,應該採取嚴格的自律標準。 https://www.facebook.com/109255497220305/posts/20451101436141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1.27.2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9519435.A.A2B.html

05/15 13:12, 4年前 , 1F
當花蓮人都智障低能兒膩投票前早就知道他有官司
05/15 13:12, 1F

05/15 14:36, 4年前 , 2F
他國事務(?)
05/15 14:36, 2F
文章代碼(AID): #1UlYHBeh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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