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小學生集體爆哭!「鎮校之龜」遭屁孩重摔虐死…殼裂屍臭爛
八卦首PO就獻給龜龜了QQ
一早看到這新聞真的覺得很難過很生氣
不知道有人能找嘉里國小校長的PO文嗎?
查很久都找不到,不知道是不是刪文了
在花蓮嘉里國小的臉書也沒有找到關於龜龜的貼文
https://www.facebook.com/pg/zlipshlc
會想找貼文是因為實在很想跟該校校長反映,支持校長提告
因為法律對於未成年是很寬容的
該國中生依照少事法大概頂多也只是訓誡
這在前科上不會有什麼不好的記錄的
然而不管法律會如何輕輕放下
該有的責任和法律程序仍然要讓他去承擔和面對
至少該讓他走一遭,親身體會,才會真正了解到做人必須為了自己行為付出代價
尤其你傷害的是一條生命!
不應該看到孩子哭哭說感到後悔就摸摸頭當龜龜衰小就帶過
套一句護家盟說的:「這樣將來怎麼教小孩?」
更何況,你已經是個國中生,是個13~15歲,有自己想法和意識的人了
你都知道要挑在5/9禮拜六沒人上課的日子去犯案了
顯然不是未滿7歲的奶娃,或是對於自己犯行毫無意識的智能障礙者
而且啦,引起爸媽注意的方法這麼多
例如路上裸奔
例如拿刀去割花爸媽的車
例如放火燒自己家(誤)
既然要引起爸媽注意
何不寫上○○○到此一遊
或者做完直接自首
反而在虐殺龜龜後還特地把龜龜放回池裡
顯然這個國中生根本不想被發現犯行吧!
說希望引起爸媽注意的理由,實在很不合邏輯
總而言之,支持校方提告!!!
所以有沒有人可以找到校長臉書po文 QQ
※ 引述《y12544 (熊汶銨的屁眼毛)》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三立新聞網
: 2.記者署名:
: 陳穎亭
: 3.完整新聞標題:
: 小學生集體爆哭!「鎮校之龜」遭屁孩重摔虐死…殼裂屍臭爛
: 4.完整新聞內文:
: 惡劣!花蓮縣嘉里國小「鎮校之龜」遭虐死。花蓮一名黃姓國中生闖入嘉里國小內,將生
: 態池裡的「大龜」撈起連續重摔地5次,確定大龜死亡後,再狠踢了4腳丟回池內,學生上
: 課時驚見大龜殼裂慘死,立即轉告老師,校方立即調閱監視器後,發現竟是黃姓國中生惡
: 意將大龜活活摔死,嘉里國小校長氣憤在臉書上發文:「你可以不喜歡牠,但不代表你可
: 以傷害牠,我們派出所見!」。
: 花蓮縣嘉里國小校園內的生態池裡,有一隻養了將近7年的「鎮校之龜」巴西龜,身長約
: 20多公分,學生們還幫牠取名叫「大龜」,每天上下學經過,早已培養出濃厚情感。不料
: 11日上午突然有學生發現,大龜竟然龜殼破裂,漂浮在水面上死亡,身體還都已腐爛發出
: 惡臭,校方被通知後,立即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竟然是一位黃姓國中生闖入校園,惡意
: 把大龜從生態池撈出,當球一樣一把抓起,往天花板用力拋重摔地,大龜數度想逃命爬走
: ,但又被秒抓回,每一次重摔地以後,黃姓國中生就會蹲地查看,如果大龜還有掙扎的話
: ,他就會繼續,一共來回玩弄5次後,發現大龜的龜殼碎裂,奄奄一息,他補踢了幾腳後
: ,才將大龜丟回生態池,隨後假裝什麼事都沒發生一樣離開。
: 校長紀忠呈痛心表示,事發後小朋友知道都哭了,要老師一定要幫大龜討回公道,並將殺
: 烏龜過程的監視器畫面PO在臉書上,並氣憤寫道「你可以不喜歡牠,但不代表你可以傷害
: 牠,我們派出所見」。警方找到施暴的黃姓國中生,發現他就住在附近,黃姓國中生到案
: 後宣稱,只是想要引起爸媽注意,也認錯表示後悔,原本警方要依毀損罪及動保法送辦,
: 但校長紀忠呈認為他犯後有悔悟,也不希望他留下不好的紀錄,因此願意再給黃姓國中生
: 改過自新的機會。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41455
: 6.備註:
: 烏龜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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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9327459.A.9C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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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家長是民事賠償的範圍啦~
至於國中學務主任你覺得要告什麼...我只能說他躺著也中槍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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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低端凡人,我只是希望讓行為人真正學會尊重生命
這樣對該國中生,對將來他遇到的各種生命才不會造成另一齣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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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也不想要罵國中生垃圾什麼的
雖然行為真的很OX 氣氣氣氣
主要是希望他要去面對一切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從中真正學會尊重生命以及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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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叫告發,不叫上訴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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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已經知道了,不用我拿去
我支持的是提告毀損罪
這屬於告訴乃論罪,需要校方提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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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愛與關懷開導的同時,也一樣可以讓他面對應有的法律程序和責任
兩者並不衝突的呀
雖然我知道你在反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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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不是想要他背上多重的刑責
只是希望該面對的就要面對,畢竟你傷害的是一條無辜生命
又不是像被狗追咬基於義憤或防衛才去打
但您後段的確就是我想表達的重點:)
※ 編輯: nocity (124.6.15.39 臺灣), 05/13/2020 08: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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