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法律條文為何用字如此艱澀
※ 引述《ga626031 (ANDY)》之銘言:
: 小弟心中長期的疑問
: 法律不是應該要給越多人看得懂越好嗎
: 可以獲得更普遍 廣泛的討論
: 為何現在法律條文用字還這麼艱澀
: 應該不是只想讓少數人懂吧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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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言其實還好,
比起古文的偏僻字,大多數的字課本都有,
法律難的是抽象概念的範圍:
因為D+G=H
本案事實依照I、J、K等證據認定符合
D、G的狀況,所以會有H的判決結果。
然後要翻法條或是教科書才會發現
A+B+C=D
E+F=G
抽象概念的定義沒唸過其實很難直接理解,
證據是否符合定義又有得吵了。
這才是法律跟一般人有距離的原因,
但其實換了別的領域也會是一樣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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