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重機不滿四輪警車逼讓路 警:有開警示燈正在解送人犯
新聞明明有寫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
執行任務之警備或巡邏機車,得不受第一項、第二項及第九十九條之一之
限制;並得行駛快速公路、市區快速道路,不受標誌或標線之限制,但應
開啟警示燈。
只有寫開啟警示燈,沒有一定要鳴笛。
原文的噓文者,是不會用google嗎?
※ 引述《songgood (ilovegoodgame)》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聯合
: 2.記者署名:
: ※ 沒有在這打上記者或編輯署名的新聞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聯合報 / 記者巫鴻瑋/新北即時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重機不滿四輪警車逼讓路 警:有開警示燈正在解送人犯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
版規
: 新北市一名重機騎士昨日中午行經台64線三重交流道時,突然遭後方車輛按喇叭示意
讓開
: ,轉頭一看竟是警車,但令騎士不解的是事發地點是快速道路匝道,速限僅40公里,
沒有
: 二線道,為何警車能超車,對此警方表示,因當時正在解送人犯時間急迫,才會輕按
喇叭
: 示意騎士讓道,合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及99條規定。
: 將警車按喇叭過程行車記錄器Po上網的重機車友在發文中表示,昨日(23日)中午12
時許
: ,騎車行經台64線西向下三重交流道時,遭後方三重警分局交通分隊警車按喇叭示意
讓道
: ,但該處匝道速限40公里,向警方反應得到的回應卻是「這沒什麼啊,按喇叭很有禮
貌,
: 他是在跟你借過,你要讓他啊,是你騎太慢了。」
: 騎士回家後查法規,認為警車只有亮警示燈沒有鳴警笛,因此不用讓道,並說明依照
「台
: 北市警察局」在網路上的資料,執行緊急任務時需開警示燈及鳴笛,才能有交通優先
權,
: 認為當下警車按喇叭逼讓道的行為有疑慮。
: 對此新北市警三重分局表示,當時為交通分隊正在執行解送人犯勤務,由於前方重機
車速
: 僅30公里,才會按喇叭示意騎士,同時警車也有開警示燈,過程皆合乎
: 第93及99條規定。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4517048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大家怎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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