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居家檢疫者可「有條件」外出!陳時中:出門超過1小時開罰
這標題很XX
差點就要回文然後被打臉
不過很好奇的事
探病不是一堆都改視訊了?
還要去的意義是什麼?
奔喪限2等親
真的有這種案例?
還有奔喪一般不是都會哭?
你哭不用拿下口罩?
全程配戴口罩怎麼落實
還有檢疫人員都夠累了
還要去管有沒有超過1小時
不小心超過又會一堆刁民叫說才超過一下子又沒差
要有銅理鋅
未看先猜
未來會有刁民看到這則新聞亂跑被罰後說
"不是可以有一小時嗎?為何罰我?"
當然可以理解
這種專案申請的人想必非常痛苦
但你拿出來說會有人說"他可以為何我不行"
希望不要有人藉口寵物辦喪事外出
或無限上綱
我家裡老人沒人顧
所以我要出門
BLABLA
社會已經夠亂了
專案申請的默默做就好了
相信沒人會說什麼
※ 引述《runa2 (あんた飛ばしすぎ!!)》之銘言:
: 媒體來源:
: 東森
: 2.記者署名:
: 記者李宜秦
: 3.完整新聞標題:
: 居家檢疫者可「有條件」外出!陳時中:出門超過1小時開罰
: 4.完整新聞內文: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5)日表示,部分居家隔離/檢疫者因二親等親屬身故或重病等
: 社會緊急需求,需外出奔喪或探視,基於人道考量,開放上述條件的民眾向所在地方衛生
: 局提出外出申請。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若外出超過一小時者,會予以開罰,強調
: 是「很嚴格的規定」。
: 指揮中心表示,居家隔離/檢疫第5天(含)以後且無症狀者向地方衛生單位提出申請;經審
: 查符合資格,且取得醫院同意探病後,由地方衛生單位安排至指定醫療院所自費採檢。
: 指揮中心表示,取得檢驗陰性報告2天內,經醫院同意後由地方衛生單位安排外出,無論
: 探病、奔喪或辦理喪事均以1次1小時為限;外出時需全程佩戴口罩並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 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 指揮中心指出,國內目前共18家指定醫療院所提供自費檢驗,相關費用由各縣市主管機關
: 核定;後續將視需求適時增加院所數。
: 陳時中表示,外出以一小時為原則,違反會有處分,必要性則由衛生局評判,交通工具則
: 希望越安全越好,陰性者兩天內可安排,不希望時間拉很長,這樣的規定其實算很嚴格,
: 但畢竟現在是防疫關鍵期,大家還是要小心一點。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425/1700018.htm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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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說這種當特例處理就好
拿出來講被斷章取義就會像第一篇底下那樣
有一堆刁民被罰時更會拿出來嘴
※ 編輯: chen0625 (39.8.126.30 臺灣), 04/25/2020 1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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