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妻子懷孕後期丈夫偷腥 女方傳LINE「咩咩不舒服」露餡
※ 引述《ams9 (大發利市)》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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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 2.記者署名 記者邱瑞杰/基隆即時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妻子懷孕後期丈夫偷腥 女方傳LINE「咩咩不舒服」露餡
: 4.完整新聞內文:
: 2020-04-14 12:07
: 基隆市已婚黃姓男子在妻子懷孕後期,透過微信認識陳姓女子,並到汽車旅
: 館發生性行為。陳女傳訊息給黃「今天咩咩不舒服,都怪你」,黃回「哈哈
: ,你不喜歡喔」。黃妻察覺姦情告陳女妨害家庭,基隆地院判刑2月;黃妻也
: 告丈夫,後來撤告。黃妻另提民事賠償,法院判兩人連帶賠償30萬元。全案
: 可上訴。
: 判決指出,陳女在2018年3、4月間,透過微信結識黃男,成為男女朋友。陳
: 女知道黃已婚,仍於同年7月31日晚間近11點到8月1日凌晨近2點同進汽車旅
: 館,在房內發生性行為。
: 黃妻8月1日上午9點多在丈夫的手機,看到黃與陳女LINE的對話。陳女說「今
: 天咩咩不舒服,都怪你」、「太大,呵呵」,黃回「哈哈,你不喜歡喔」,
: 陳女答「喜歡」,黃說「哈哈、看得出來,慾求不滿喔」,追問丈夫得知姦
: 情提告。
: 法官指出,陳女無視婚姻制度及社會善良風俗,與有配偶男子發生性行為,
: 實有不該。審酌陳女犯罪動機、手段、次數及犯後態度,判刑2月,如易科罰
: 金,以1千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 黃妻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指兩人通姦、相姦行為,破壞她的婚姻生活
: ,侵害配偶權及身分法益。當時她已在懷孕後期,身心都很脆弱,卻要承受
: 難以言喻的精神痛苦,向兩人連帶求償50萬元。
: 黃男經法院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聲明或陳述。陳女
: 承認黃妻指控內容,但黃妻求償50萬元,她負擔不起。
: 法官指出,通姦或相姦行為破壞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與幸福,不法侵害
: 被害配偶身分法益,令其飽受身心煎熬,應負賠償責任,黃妻求償有據。審
: 酌黃妻大學畢業,具財務會計領域專業,陳女小學肄業,曾打零工,後來無
: 業,綜合考量相關情節,黃妻請求慰撫金以30萬元為適當。
像這種把原告跟被告經濟情況放進來考量的
判決,看似很合理,
但是像這個原配,從小認真唸書,別人在交男友、爽打砲的時候,她的青春歲月可能大部
分埋葬在書堆裡。
好不容易考上好的大學,找到一個不高不低的工作,努力當個社畜,懷孕了大腹便便也沒
辭去工作,靠著自己撐起一個完整的家庭與工作,今天因為小三的事情深受打擊,也不是
什麼有錢人,只因為當年肯用功唸書、有份普通的工作,補償金就要被打折扣?
而國中玩到沒畢業、整天寄生在不同男人身上的女人,兩手一攤我沒錢所以法律應該要判
少賠一點,這邏輯本身是不是也哪裡怪怪的?
就像你努力讀到碩班畢業出來找個三萬五的工程師工作,因為疫情嚴峻失業了,還不如免
學歷的計程車司機,領得補助都比你多。
這就是公平正義嗎?問號
: 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49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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