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死囚達40人 法務部政策逐步廢死審慎執行死刑

看板Gossiping作者 (夏夜晚風)時間4年前 (2020/04/01 18:18), 4年前編輯推噓3(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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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說國民黨的政策是廢除死刑? 問題是我以前看到的報導是這樣的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90322/3284660/ 任期內逾30死刑犯伏法 馬英九:蔡英文只執行一個太少 記者許維寧 / 台北報導 -2019-03-22 11:35:47 前總統馬英九於今(22)日稍早赴東吳大學演講,主題鎖定「從死刑存廢談司法改革」。 馬英九表示,2006到2009年間台灣不執行死刑,四年死刑犯伏法數皆掛蛋,如果法務部部 長不執行死刑很嚴重,更表示於蔡英文目前任內只執行過一起死刑,「實在太少了。」 近年酒駕事情嚴重,民間呼籲是否能將酒駕肇事視做故意殺人。為了貼近學子,馬英九也 對現場學生舉行小型民調,現場近七成學生同意死刑可以嚇阻犯罪,九成學生覺得即便廢 除死刑也不會鼓勵犯罪。但問到是否贊成廢死,則有高達九成學生表示反對。 馬英九談到,民國98年其任內批准兩公約施行法,其中第二條談到,聯合國兩項人權公約 保障人權規定具有國內法律效力。其中「公正公約」雖限制死刑使用的對象必須是嚴重犯 罪,但並未廢除死刑,也沒有要求以廢除死刑作為非締約國簽訂或加入「公正公約」的必 要條件。 台灣於陳水扁總統任內有兩年時間未執行死刑,根據國際特赦組織條例,廢死國家類型包 含法律上有死刑但實務上長期未執行者。馬英九表示,當年上任時短時間沒注意到,因此 兩年內也沒執行死刑,直到2010年台灣一年內執行四起死刑,「我赫然發現不行了,還好 一共只有四年沒執行死刑,所以沒被國際特赦組織列為廢除死刑國家。」 台灣近年廢死聲浪大,馬英九再談到,英國是廢除死刑最積極的國家,但也是階段性廢死 ,整個廢死歷程超過190年。法國同為前後190年,瑞士曾短暫恢復死刑近代才走向廢死, 歐洲國家幾乎都是到了20世紀後才真正廢死。 馬英九於任內接見英、法代表時兩國代表皆大力推動台灣廢除死刑,「但我說台灣老百姓 大多數反對。」法國代表表示,法國民眾當年也多持反對意見,但該議題是展現總統決斷 力的時候,馬英九只回應,台灣還要修法、民主國家元首不能這樣專斷。 截至2019年1月為止,全國仍有41個死刑犯未服法。馬英九表示,2006到2009年間台灣不 執行死刑,四年死刑犯數皆掛蛋,當年時任法務部長為王清峰,王清峰表明因為個人信仰 因素不願意執行死刑,「她說靈魂願意跟死刑犯一起下地獄,我們的法務部長不執行死刑 是很嚴重的。」 馬英九任內2010至2016逾30位死刑犯伏法,2016年最後一位伏法者是北捷殺人案的鄭捷, 馬英九隨即談到,目前蔡總統任內只執行過一起死刑,2018年只有一位伏法,「實在太少 了。」 -- 以上報導顏色不正確,沒有臺灣價值,大家可以開噓了。 ※ 引述《sc6003pc (大蛋)》之銘言: : ※新聞內容含有政治人物、政府機關類、政治族群類請以[政治]為分類,違者刪除!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中央通訊社 : 2.記者署名 : ※ 沒有在這打上記者署名的新聞會被水桶14天 編輯非記者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劉世怡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死囚達40人 法務部政策逐步廢死審慎執行死刑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1日電)男子沈文賓被控溺殺二人再棄屍,今天遭最高法院判處 : 死刑定讞。法務部官員指出,加上沈文賓,累計40名死囚待執行,因仍有死刑規定,政策 : 為逐步廢除死刑,審慎執行死刑。 : 法務部官員指出,對死刑的態度,並無改變,就「政策面」而言,從國民黨政府到民進黨 : 政府,逐步廢死的政策都是一樣的;從「法律面」來看,目前現行法,除有心神喪失或婦 : 女懷孕情形外,並沒有停止執行死刑的規定。 : 官員表示,在「執行面」,則採取極為審慎態度,這是對於生命權的尊重,考量死刑的執 : 行將造成生命無法回復的結果,故秉持一貫審慎態度,依法嚴謹審核死刑定讞案件。 : 官員指出,台灣仍有死刑規定,目前政策是「減少使用死刑」、「審慎執行死刑」,廢除 : 死刑是國際趨勢,也是法務部長期努力的方向,因死刑的存在,與國家政治、社會、歷史 : 、文化等複雜因素有關,目前相關配套措施非一蹴可幾。 : 加上今天遭判死刑定讞的沈文賓,累計40名死囚,其中「中山之狼」徐偉展被控多次駕駛 : 計程車,趁機性侵、殺害女乘客,他在民國86年4月初遭判死刑定讞,距今已近23年;其 : 次是犯下黃姓建商勒贖案的黃春棋、陳憶隆,遭判死刑定讞近20年,同案被告徐自強已翻 : 案無罪定讞。(編輯:張銘坤)1090331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003310245.aspx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呵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73.1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5736324.A.98F.html

04/01 18:19, 4年前 , 1F
兩公約施行法是當年的立法院通過的「法律」
04/01 18:19, 1F
兩公約的內容你有看過嗎? 裡面是一整包有政治經濟社會人權一整包東西 但馬英九就告訴你了 加入兩公約不等於一定要廢死  廢除死刑根本不是兩公約締約的必要條件 美國日本也執行死刑 也是兩公約締約國  如果現在還有人拿兩公約出來擋,那根本就是混淆視聽

04/01 18:19, 4年前 , 2F
作奸犯科 害人家破人亡的雜碎 還要全民納稅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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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8:20, 4年前 , 3F
先執行國民黨死刑 其他的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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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8:20, 4年前 , 4F
總統對於國會通過的法案一般也只能吃下來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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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8:20, 4年前 , 5F
樓下817推殺人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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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8:20, 4年前 , 6F
作奸犯科 害人家破人亡的雜碎 <--- 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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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8:20, 4年前 , 7F
那些騙錢垃圾再繼續輕判 台灣都要變詐騙王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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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8:20, 4年前 , 8F
看到歐盟現在這副德性,為什麼還要以他們為圭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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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8:20, 4年前 , 9F
菸黨司法改革功勞 獲大多數人票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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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8:20, 4年前 , 10F
兩公約明明是當年立法院自己挖的坑,卻變成馬英九起的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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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8:22, 4年前 , 11F
其實2016年到現在死刑定讞也才3人,2015就6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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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8:23, 4年前 , 12F
總之大家請立法院廢除兩公約施行法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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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8:23, 4年前 , 13F
馬英九就個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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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8:25, 4年前 , 14F
04/01 18:25, 14F

04/01 18:25, 4年前 , 15F
法律就九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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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8:25, 4年前 , 16F
原PO貼兩公約原文出來介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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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8:26, 4年前 , 17F
很會嘛。一整包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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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8:26, 4年前 , 18F
是怎麼個一整包,講講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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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動動手指搜尋兩公約的內容都不會?

04/01 18:28, 4年前 , 19F
你講不來的啦
04/01 18:28, 19F

04/01 18:28, 4年前 , 20F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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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8:29, 4年前 , 21F
你大概連當年是哪些立委通過這個法案的都不知道
04/01 18:29, 21F

04/01 18:31, 4年前 , 22F
沒差啊你這篇不會有人再follow了
04/01 18:31, 22F
別人要不要follow還要由你決定?你誰? 自己看看你的連噓,都是些什麼內容?你這種討論態度我懶得回

04/01 18:38, 4年前 , 23F
死刑本來就該存在
04/01 18:38, 23F

04/01 18:52, 4年前 , 24F
484有人想低調這篇r?
04/01 18:52, 24F
那位想表達的內容推測是 因為通過施行法的是國會而不是馬 總統必須尊重立法院所通過的施行法,所以被動頒布。 這點沒問題啊,也沒人否認啊。 但為什麼憲政運作的ABC還需要討論?牛頭不對馬嘴? 而即使馬英九主張要簽兩公約,那又怎樣? 美國日本其他國家都加入,你不加入? 兩公約還有很多其他內容 重點是,不廢死一樣能加入兩公約,兩公約和廢死沒有必然關係 XX聯盟用兩公約逼迫台灣廢死根本是混淆視聽 不想跟他一起離題而已 之後突然開始連噓就不知道是為什麼了

04/01 19:08, 4年前 , 25F
廢死蟑螂怒噓
04/01 19:08, 25F
※ 編輯: quixotic (125.230.73.152 臺灣), 04/01/2020 19:16:14

04/01 19:18, 4年前 , 26F
最好是沒有必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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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9:18, 4年前 , 27F
第二項第三項你自己仔細看看 一定條件下依然是可以執行死刑的好嗎 尤其第二項 反面解釋的意思就是 所犯為情節最重大之罪+與防止與懲治殘害人群公約不牴觸 就可以死刑

04/01 19:18, 4年前 , 28F
兩公約不能要求各國廢死,但是締約之後死刑變成很難判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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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9:19, 4年前 , 29F
這就是當時廢死的人打的如意算盤
04/01 19:19, 29F
還有第六項,他只是說 你不能援引這條「允許你有條件執行死刑」來阻止廢死、提倡死刑 他有說你締約國 不能依民意制定合乎兩公約條件的死刑刑罰嗎 他有說你締約國 完全不能在合乎兩公約的條件下執行死刑嗎 根本都沒有啊  所以馬英九的詮釋並沒有錯,兩公約根本不等於廢死

04/01 19:20, 4年前 , 30F
兩公約國內法之後,法官要判死刑,必須符合第三篇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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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9:20, 4年前 , 31F
第二款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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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1 19:20, 4年前 , 32F
所以死刑變成很難判
04/01 19:20, 32F

04/01 19:26, 4年前 , 33F
一定條件就變成像現在這樣子啊,很少很少的案子可以判死
04/01 19:26, 33F

04/01 19:27, 4年前 , 34F
基本上現在的輿論連現狀都不能接受了,何況完全廢死??
04/01 19:27, 34F
不是很難判,是XX聯盟自己扭曲解釋 兩公約從來就沒有硬性要求廢死, 而是要求你締約國判死必須符合一定條件 這和台灣原本的刑法尤其是刑法271條殺人罪的死刑 根本不衝突 什麼時候台灣的死刑沒條件了? 刑法271殺人罪不就以「殺人」為構成要件?這不就是條件? 兩公約真正能發揮影響力的 反而是販毒、或其他非剝奪生命權的其他犯罪類型 有可能會不符合「情節最重大」的條件 而所謂情節重大與否 雖然是解釋問題 但證據明確的無差別殺人如果不算情節最重大 還有什麼是最重大? 防止無差別殺人,不就也是防止殘害人群 一樣也完全符合兩公約所允許執行死刑的狀況

04/01 19:29, 4年前 , 35F
總之你把兩公約跟廢死脫鉤感覺根本就是詭辯暗挺廢死
04/01 19:29, 35F
把我抹成挺廢死聯盟 就可以不用承認「兩公約內容不等於一定要廢死」了?

04/01 19:32, 4年前 , 36F
正確
04/01 19:32, 36F
※ 編輯: quixotic (125.230.73.152 臺灣), 04/01/2020 22: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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