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用死亡筆記本有沒有可能成立殺人罪?
※ 引述《elec1141 (木村拓哉)》之銘言:
: 老樣子 先說結論
: 不行
: 以我國刑法271條殺人罪來看
: 要有主觀犯意跟客觀殺人事實
: 才能論罪
: 這邊主觀犯意先不論
: 就客觀犯罪事實就沒辦法符合了
: 你各位社會之一般大眾
: 應該不會蠢到覺得寫個名字
: 人就會死吧
: 所以夜神月如果在台灣
: 可以大搖大擺的使用
: 根本不會有什麼問題
其實答案應該是不一定
只要檢察官像L一樣
推理能力+蒐證能力爆幹強
舉證證明「使用死亡筆記本」可以殺人
那一樣會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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