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苗縣議員文件調閱自治條例」草案 兩派激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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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記者署名 彭健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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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議會去年定期會引發爭議的「議員是否有調閱文件權力
」,多名議員於近日臨時會連署提案「苗栗縣議員文件調閱自治條例」草案,昨天二、三
讀會中,再度激烈爭論,雖提案連署議員提議大會表決,但主席、縣議長鍾東錦未同意,
直接敲槌裁定此案不通過。
提議大會表決 主席裁定不通過
「苗栗縣議員文件調閱自治條例」草案由時力議員宋國鼎提案,時力曾玟學、民進黨議員
羅貴星、劉順松、陳光軒、許櫻萍、鄭宗國、徐筱菁及無黨籍黎煥強、陳品安等人連署,
希望法制化議員文件調閱資料事宜。
草案一讀會通過後,於十六日的議會第一審查會中,多數議員認為,依照現行透過議會發
文苗縣府的方式調閱即可,予以退回;審查會成員之一的陳品安提出保留大會發言權,昨
天二、三讀會討論中,贊成、反對兩方激烈爭論。
主席鍾東錦見爭吵不休,敲槌裁定草案不通過,對此結果,贊成議員十分激動,陳光軒當
場批「苗栗縣議會是皇帝制嗎?議長直接獨斷裁示所有的事情嗎?」
鍾東錦會後受訪指出,苗栗縣議會運行已十九屆,有無此條例不會不同,大家反而因此條
例爭吵,造成議會不和諧;他當議長,沒有駁回任何一名議員調閱文件的公文,例如,時
力前兩天透過議會要向苗縣府調閱一件公文,他也吩咐議會秘書長「儘快、不要拖延時間
」。
連署議員:未表決 程序有瑕疵
宋國鼎代表連署提案議員發言表示,這個議案有這麼多議員共同連署提案,最後竟在沒有
表決的情況下就被裁定,程序上有相當多的瑕疵,讓他們覺得非常遺憾與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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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你們表決不會贏,為什麼還要表決?是不是想放上網路霸凌國民黨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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