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新店直播主捅死人哭了!嗆北檢「太誇張」…辯護律師:這是傷害致死,不是殺人

看板Gossiping作者 (歡迎來到Sky大舞廳)時間4年前 (2020/03/15 19:07), 編輯推噓2(8621)
留言35則, 20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2/8 (看更多)
※ 引述《hello456 (好無聊......)》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新店直播主捅死人哭了!嗆北檢「太誇張」…辯護律師:這是傷害致死,不是殺人 : 4.完整新聞內文: : 新北市新店區13日發生直播主殺人案,自稱「小鄭容和」的王姓直播主與妻子吵架後,持 : 刀捅死無辜路人,被檢方控告殺人罪。沒想到,他聽到檢方的控告後,竟然感到相當不滿 : ,聲淚俱下地說「太誇張」,就連王男的辯護律師也說,這起案件並非殺人,而是傷害致 : 死罪。 : 王男當時與妻子前往新店區採購新家用品,停在路邊討論晚上要到哪吃飯,但他不想回娘 : 家,認為「這樣不好意思」,雙方進而發生口角,讓他感到相當生氣,抽出藏在駕駛座下 : 方的生魚片刀,下車隨機行兇。 : 王男看見臨停在超商前方的林男,鎖定了目標,朝著林男後方接近,等到距離不足一公尺 : 時,突然箭步衝上前,將整把刀子插入林男後背,導致林男疼痛倒地,王男也因為慣性, : 趴到林男的摩托車上。 : 王男隨後抽出生魚片刀,叼著菸走回車上,留下不明所以、倒地哀嚎的林姓騎士,以及在 : 車上不斷哭喊的妻子。事後,王男將手機交給妻子,讓妻子打電話報警,在新店區秀朗橋 : 橋頭被捕。 : 被逮後王男供稱,他從國中開始,就患有「心理解離、精神分裂」等症狀,每半個月必須 : 回到精神科看診,吃藥控制病情,當天剛好沒有吃藥,又跟妻子吵了一架,一時情緒失控 : ,才會犯下大錯。 : 他提到,若情緒失控,可能出現3種情況,第一種是自殘、第二種是殺人、第三種是殺完 : 人再自殺。他還說,犯案的當下,他清楚自己在幹嘛,不過不曉得為何要這樣做。 : 查看王男的臉書、IG等社群軟體後可以發現,王男自稱「直播主」,又在自我介紹上打上 : 「小鄭容和」,也在臉書上積極與粉絲互動,可以看見他相當努力經營自己,平時開豪車 : 代步、身上穿著全是名牌,還時常在酒吧打卡,可以想見經濟狀況相當優渥。 : 北檢調查後認為,王男僅與妻子發生細故,就持刀往陌生人捅去,導致傷者短時間內死亡 : ,漠視他人法益,犯罪情節重大,且行兇後立刻開車逃離,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對此, : 王男則感到不服,聲淚俱下地指控檢方「太誇張」,王男的律師也出面說明,這是傷害致 : 死罪,並非殺人罪。 : 不過,台北地方法院認定,王男涉嫌殺人罪,且有逃亡之虞,因此獲准羈押。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315/1668198.htm 在台灣當律師是不是不太好啊? 像這個罪行那麼重大 還硬要替殺人罪的嫌犯 辯護成傷害致死罪 就因為受到委託 基於工作層面之下 要做出與內心相反的行為 結果這次法官的裁決蠻明智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01.2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4270426.A.39F.html

03/15 19:08, 4年前 , 1F
借問鄭容和是誰 是點火自焚的那位嗎
03/15 19:08, 1F

03/15 19:08, 4年前 , 2F
樓上那是鄭南榕
03/15 19:08, 2F

03/15 19:11, 4年前 , 3F
雖然憤恨但為雇主辯護是律師的職責
03/15 19:11, 3F

03/15 19:14, 4年前 , 4F
只要昧著良心 人人都能發大財
03/15 19:14, 4F

03/15 19:14, 4年前 , 5F
本來就是律師這個職業難為的地方吧
03/15 19:14, 5F

03/15 19:14, 4年前 , 6F
律師就是要在這時昧著良心講話的職業
03/15 19:14, 6F

03/15 19:14, 4年前 , 7F
不爽讀醫牙電資R 阿算了 講了野讀不來
03/15 19:14, 7F

03/15 19:15, 4年前 , 8F
可是誰敢說這個社會不需要律師?
03/15 19:15, 8F

03/15 19:15, 4年前 , 9F
推文終於講對了一次==
03/15 19:15, 9F

03/15 19:15, 4年前 , 10F
不要裝了啦 法綠人好像很為難一定要幫忙辯
03/15 19:15, 10F

03/15 19:15, 4年前 , 11F
護一樣 之前撞死律師的怎麼不幫忙辯護
03/15 19:15, 11F

03/15 19:16, 4年前 , 12F
想紅的律師,昧著良心,會心安嗎?
03/15 19:16, 12F

03/15 19:16, 4年前 , 13F
後面一大票萬年國考仔搶著做 委屈就快滾
03/15 19:16, 13F

03/15 19:16, 4年前 , 14F
職責自助餐喔 這麼敬業怎麼沒人幫撞死律師
03/15 19:16, 14F

03/15 19:16, 4年前 , 15F
的辯護
03/15 19:16, 15F

03/15 19:17, 4年前 , 16F
占著茅坑生痔瘡ㄛ
03/15 19:17, 16F

03/15 19:17, 4年前 , 17F
有想過萬年國考仔的感受ㄇ
03/15 19:17, 17F

03/15 19:17, 4年前 , 18F
希望公設辯護人出場鄉民也這樣罵
03/15 19:17, 18F

03/15 19:18, 4年前 , 19F
不然很簡單啊,回到人治社會
03/15 19:18, 19F

03/15 19:19, 4年前 , 20F
法治社會誤判還有數據 人治你啥都查無
03/15 19:19, 20F

03/15 19:22, 4年前 , 21F
殺的方法不好,哭了,想再殺一遍
03/15 19:22, 21F

03/15 19:22, 4年前 , 22F
只能說 幹你娘操雞掰 拿刀捅人 叫傷害罪
03/15 19:22, 22F

03/15 19:22, 4年前 , 23F
03/15 19:22, 23F

03/15 19:25, 4年前 , 24F
律師最好是不能拒絕啦
03/15 19:25, 24F

03/15 19:26, 4年前 , 25F
照他的律師所提出的邏輯,那拿槍射死人也
03/15 19:26, 25F

03/15 19:27, 4年前 , 26F
是傷害致死!
03/15 19:27, 26F

03/15 19:29, 4年前 , 27F
助跑深深捅一刀
03/15 19:29, 27F

03/15 19:34, 4年前 , 28F
律師就是要賺錢
03/15 19:34, 28F

03/15 19:38, 4年前 , 29F
再放一次
03/15 19:38, 29F

03/15 19:38, 4年前 , 30F

03/15 19:46, 4年前 , 31F
這種殺人辯護價錢很高的..機會難得
03/15 19:46, 31F

03/15 20:03, 4年前 , 32F
$$$$$$夠多就膝蓋軟了喇
03/15 20:03, 32F

03/15 20:24, 4年前 , 33F
蒜泥好運,但接下來恐才是你開眼界
03/15 20:24, 33F

03/15 20:24, 4年前 , 34F
的時候
03/15 20:24, 34F

03/15 20:43, 4年前 , 35F
鄭捷也是傷害致死,只是人很多而已
03/15 20:43, 35F
文章代碼(AID): #1URWnQEV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URWnQEV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