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旅遊回來確診的健保能讓他們自費嗎?已刪文
※ 引述《w515013 ()》之銘言:
: 全球疫情升溫還執意要出國旅遊
: 然後染病回來造成醫療資源浪費
: 馬的健保費繳了都在救這些北七
這種的就是扯後腿的人阿
我在疫情討論版也討論過,結果被虛到x1,避免模糊專區討論所以我自D
虛的不外乎,不能剝奪醫療權,法盲,公民老師沒上課,要有公民素養才能討論
=================================================================
以下是最原始的標題與原文
標題:能否不醫療扯後腿的人 作為懲罰
該隔離卻亂跑的人;
製造謠言,來亂的人
故意填寫不實的旅遊資訊,隱瞞風險的人
"如果未來他們真的確診的話能否不優先治療"
立法:自作孽條款,負面影響防疫的自然人,組織團體的負責人,
如果中鏢了就自負其責,防疫單位僅對其做隔離,不對其做治療。
若想治療就自負擔醫療全額,並依情節加倍收費。不能用健保補助
以上是最原始的標題與原文
=====================================================================
原文內容也不是直接不醫療,也有提出自負全額醫療費的模式
「談醫療權時:要不要順便談談醫師的醫療權
醫師能否有拒絕醫療病人的權利,這也是醫療權的一環阿
醫師OS:我幹嘛穿隔離衣去醫療這種,豬隊友,扯後腿的人」
醫師OS:少打一個"幹"字啦
喔感謝提醒。醫師OS:我幹嘛穿隔離衣去醫療這種,豬隊友,扯後腿的人」,幹
-----------------------------------------------------------------------------
過沒2,3天發生隨機殺人案,又出現判不判死的討論
說實在的,當危害社會的高風險族群,不能剝奪他的等等權利,福利
實際生活是變相懲罰了善良的百姓阿。
不願意隔離,趴趴走的可能坐交通工具時當下就危害您的健康安全了
若叫這些人自付全額,就乖乖配合防疫,降低社會風險了。
講人權也好,講醫療權也好,要保障犯人的等等權也好
愛講這套論述的團體,法律人,要講沒關係。
""做事請做全套,
""請討論─當保障犯人的權利時,如何保障其他社會大眾的安全。""
祝 善良的鄉民 身體健康 如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05.9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4259093.A.3E2.html
→
03/15 15:59,
6年前
, 1F
03/15 15:59, 1F
※ 編輯: wike (59.105.97.8 臺灣), 03/15/2020 16:00:54
推
03/15 16:00,
6年前
, 2F
03/15 16:00, 2F
→
03/15 16:00,
6年前
, 3F
03/15 16:00, 3F
推
03/15 16:19,
6年前
, 4F
03/15 16:19, 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