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精神病患者是不是都該列管?

看板Gossiping作者 (張紹中)時間4年前 (2020/03/14 18:26),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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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azzxc12351 (joicowcow)》之銘言: : 那些不管是真的還假的精神病 : 到要靠藥物控制程度的 : 是不是都應該當成管制人口 : 強制服藥 : 我只看圖片就不舒服了 : 根本不敢看影片 : 這種殺人沒任何感覺的人渣 : 不死刑真的是定時炸彈 : 精神病患者是不是都應該管制? 大家好 林北鍵盤精神病患、板橋金城武 這個問題喔 ... 本來就已經有列管了。 精神衛生法第七條:精神醫療機構於病人出院前,應協助病人擬定可執行之追蹤計畫。 意思就是說,如果你被強制就醫, 各地方政府的衛生局就會列管你為追蹤個案 出院一個月內是最高等級 一個月必須由護理師+心理師陪同訪視 並確認服藥就醫狀況 如果危險係數降下來 就會改由社工師追蹤 一樣是必須家訪+確認服藥就醫狀況 途中如果發病為嚴重病人, 可以根據精神衛生法直接啟動強制就醫 最後 我老婆是新垣結衣 嘻嘻 -- 意料中事鮮少發生...... the rare occurrence of the expected ... — William Carlos Williams, from "At Kenneth Burke's Place," 1946 輓歌 https://csc79-2nd.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105.1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4181595.A.7E6.html

03/14 18:27, 4年前 , 1F
鍵盤精神病患+1
03/14 18:27, 1F
文章代碼(AID): #1URB5RVc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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