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傳染性肺炎防治特別條例第七條是無敵的嗎已刪文
※ 引述 《markban (馬克白)》 之銘言:
: 自由就是在公益或緊急危難下
: 可以做出必要的限制
: 憲法第23條規定:「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
: 維護社會秩序、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憲法第23條衍生出一款很重要的法律精神
『法律保留原則』
任何「侵害」或「限制」人民權利義務之行政行為
必須以法律或法規命令作為依據
所謂的以法律為依據,就是你要明說呀!
你不懂保障你要明說呀!
否則任人隨便解釋就成了無限擴權的警總國家了
有一個國家就是這樣典型
← 左岸台灣
現在某族群很刻意的往反方向去解釋
第7條可以無限延伸
但這種解釋確實是違法的
第7條沒說可以限制醫護人員移動遷徙
也不代表可以做類似的消極徵用行為
不過我還是送醫護一句話:「不爽不要做」
特許行業就是隨時被強姦的
這一開始醫護就知道的
現在只是在裝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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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8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83298393.A.B3F.html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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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明說』、『要明說』、『要明說』
你要明說「在什麼情況下」會限制「醫護人員」的「什麼自由權利」
很可惜,並沒有,所以沒有法律授權。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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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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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醫護人員是物資 (筆記)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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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imifort (223.136.85.3 臺灣), 03/04/2020 13: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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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imifort (223.136.85.3 臺灣), 03/04/2020 1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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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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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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