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陸委會:血友病童生父生母均中華民國籍
沒關係啊
害我昨天還看補館長的直播
所以3個都是中華民國籍
(離婚是真的吧)
其實大概就是 如果你是‘中華民國’籍
就應該要去照顧
但是至少不要只會罵自己的中華民國籍
然後說牛奶比台灣好喝吧
然後藥已經可以用到3/28
已經有超過一個月的談判空間
然後還凹說要回來
引述《shamanlin (佐藤必須死)》之銘言:
: ※ 引述《Miralles (fakeplastic)》之銘言:
: : 糾正。沒什麼「自動擁有中華民國國籍」這個說法
: : 中國國籍或中華民國國籍是需要父母選擇的
: 中華民國國籍法
: 第 2 條
: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 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
: 四、歸化者。
: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規定,於本法修正公布時之未成年人,亦適用之。
: 你哪一隻眼睛看到父母要去選了? 充滿台灣價值的眼睛?
: : 這年頭很多在中國長期生活工作的人,會為了搶上海北京戶口為小孩選擇中國國籍
: : 先前的小明就是這樣的例子
: 你根本搞不清楚狀況,那是因為中國禁止雙重國籍
: 如果你要搶上海北京戶口就要有中共國籍,那你就必須放棄中華民國國籍
: : 手段通天的說不定還有辦法開具假證明取得雙重國籍
: : 事情恐怕還沒告一個段落
: 我知道現在國籍法要改成用台灣價值來給予/沒收中華民國國籍了
: 但是在還沒有改之前,不要擅自竄改法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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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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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2 之 1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