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陳時中回應柯文哲 逐字稿
其實陳時中跟柯文哲兩個人都沒說錯。
※ 引述《pujipuji ()》之銘言:
: 第二段,有關地方政府說他們不知道。我可以講,其實很清楚,在傳染病防治
: 法裡面第43條,「地方主管機關接獲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之報告或通知時,應
: 迅速檢驗診斷,調查傳染病來源或採行其他必要之措施,並報告中央主管機
: 關。」,所以這疫情知道的第一手的單位,是地方主官單位,地方主管機關,就
: 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是第一手接到訊息的。然後法上面是規定,地方政府接
查了一些網頁,上述這種是以前的傳統作法,
現在已經有線上通報系統了。
: 到要跟地方政府報告,然後地方政府接到訊息,展開相關的疫情,然後才跟中
: 央政府報告。那我們現在這樣的一個制度上面,是同時讓兩個都知道,換句話
前幾年台灣開發出一種即時通報同步控管傳染病患者的網路平台,
醫院如果有建置電子病歷自動通報功能,或有申請個人專屬帳號密碼的話,
就可以直接透過這個系統線上通報。
https://i.imgur.com/z3jgaBE.jpg
醫院通報之後,中央跟地方政府都能及時得到通報訊息。
第24例相關的新聞提到,因為她驗出來是流感陰性,
所以在2/17通報採檢後,送至負壓病房。
如果這個送至負壓病房是在院內而非轉院到大醫院的意思,
很有可能該醫院有建置上述的系統。
如果真是這樣,在系統沒壞掉沒發生任何意外的情況下,
的確如陳時中所述,中央跟地方應該是同步收到通報資訊。
: 所以部長意思是說,台北市如果有疫情,台北市市長、台北市政府跟衛福部會
: 第一時間都知道?對不對?
記者這個疑問的答案其實不一定,因為假如是小醫院發現傳染病病患,
當他們沒有使用這個系統的權限,他們就只能用傳統通報方式:聯絡當地衛生局(所)
然後再由當地衛生局(所)上報中央。
這種情況中央就有可能慢一步知情。
https://www.cdc.gov.tw/File/Get/8FCu-20SYt80vrarzdCxVg
查詢疾管署的「傳染病個案病歷資料彙集平台」的資訊,
上述連結說明文件提到,有權限使用的單位有:
1.疾管署署業務單位
2.各區管制中心(分為臺北區、北區、中區、南區、高屏區、東區)
3.地方政府衛生局(所)
4.個案通報醫療院所
5.疾管署署授權之病例審查(含署內或署外)專家
如果第三點的地方政府衛生局(所),
只開放限定給傳染病個案當事人所處地方政府的衛生局(所)工作人員,
那其他縣市的公務員包括首長,當然會不知道個案人在哪。
就算第三點的意思是指
全台各地衛生局(所)可以看到其他衛生局(所)管轄的病例,
那也不代表負責人員以及首長有義務付出時間在第一時間關注疫情,
更不代表他們有權限代為發表其他縣市的病例相關資訊。
所以嚴格來說陳時中跟柯文哲兩個人都沒說錯,
只是柯文哲的意思可能比較接近是「因為那不是台北市管轄的所以他當然不知道。」
但我覺得柯文哲說中央該發表,這種說法全推給中央也不見得正確,
以日本最近的情況為例,出來開記者會的不只是厚生勞動省而已,
各地方政府也會出來公開資訊,
但是結果變成有的地方政府公開的資訊透明程度高,有的則是保護到家,
變成在資訊的公開程度上各地方出現了落差。
如果台灣法律上沒規定是哪個單位有義務提供疫情資訊,
其實各地方政府可以自行考量有沒有需要公開,不一定要推給中央政府。
反過來說中央政府畢竟是帶頭抗疫的機關,
如果評估目前哪種類的病例不適合公開相關資訊,
或許也可以直接出來講清楚,表明希望地方政府團結配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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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bs5099 (153.235.75.86 日本), 02/23/2020 13: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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