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蔡總統:反滲透法是反滲透 不是反交流
※ 引述《askaleroux (Falcon)》之銘言:
: 第三條
: 「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或捐贈經費供從事公民投票
^^^^^^^^^
: 案之相關活動。違反前項規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 。」
: 實際上,在政治獻金法的第七第八條第九條早就明文規定
: 「大陸地區或港澳地區或外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
: 或主要成員為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
: 不得從事政治獻金行為」
^^^^^^^^^^^^^^^^^^^
: 所以改什麼了?不就加重罰則 重述一次而已
台商(旺中)在陸經商受補助、資助
台商(旺中)在台捐政治獻金
請問一下在政治獻金法 有任何問題嗎?
請問在反滲透法 完全沒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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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1.169.12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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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寫政治獻金你在有無參與政治選舉?
※ 編輯: kaky (61.221.169.122 臺灣), 01/01/2020 1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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