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反滲透法》三讀通過!讓敵對勢力滲透最高處5年有期徒刑已刪文
過了是過了
不過以下時代力量提出要過的條例沒過
該不該過,各位自己想想
過這樣的法有過就是進步
但大家想要的是這樣就滿足或是更多?
1 將選舉參選人、公投提案人及政黨幹部等納入可能的滲透對象,避免出現罰「助選」卻
不罰「參選」的情形
-》現在都是看受委託資助或捐贈給選舉活動者的人會被罰,本身如果被滲透然後參選並
無規範
2 禁止「受中國指示,散播危害國家安全與自由民主憲政的不實資訊」以及「未經授權
與中國發表共同聲明、決議」
3 禁止「受中國指示,借名、冒名來隱匿中資入台」列入違法樣態,處理中資違法投資問題
-》愛奇藝等中資來台白手套感謝你
4 禁止「受中國指示,直接或間接控制廣播、電視等事業、置入政治宣傳」,處理
大家高度關注的紅媒問題
-》大家繼續看中天表演,王定宇
你不是跟館長信誓旦旦說要過?
5 禁止「受中國指示,直接或間接控制關鍵技術、敏感科技、關鍵基礎設施」
-》這個都沒過,那就祈禱台灣核心科技
都不會有工程師投共把技術送過去。
如果你不滿民進黨只會做半套出張嘴
政黨票支持時代力量,就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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