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輾死妻與律師 狠夫可能逃死

看板Gossiping作者 (政大宅男)時間4年前 (2019/12/28 06:22), 編輯推噓2(203)
留言5則, 5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Workforme (′‧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記者王捷、吳昇儒/綜合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輾死妻與律師 狠夫可能逃死 : 4.完整新聞內文: : 輾死妻與律師 狠夫可能逃死 :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19/12/28/160.jpg
: 洪當興(右圖,資料照)2年前在台南地院調解後,開車撞死妻子與律師,經最高法院發 : 回台南高分院更審,由法官侯廷昌(左圖,記者王捷翻攝)承審 : 2019-12-28 05:30:00 : 一、二審均判死刑 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 〔記者王捷、吳昇儒/綜合報導〕男子洪當興2年多前和已分居妻子李怡慧在台南地院協 : 商離婚,離開法院時,開廂型車從後方追撞妻子和律師黃政雄死亡。本案一、二審均判他 : 死刑,經最高法院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承辦法官侯廷昌日前做出全國首例裁定,他引聯 : 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認為應保護洪當興孩子的權益,裁定組成「跨科學人員」團隊鑑定洪 : 案,鑑定結論將成為量刑重要依據。 : 法界分析有利凶嫌 : 有法界人士分析,依法官審理走向,洪當興有可能在更審時,首度逃過死劫。不過,當初 : 一、二審將被告判死,被害人家屬哽咽感謝法院伸張正義,如果未來更審判決出現轉折, : 據死者黃政雄的一名友人轉述,家屬認為此一裁定對他們是二次傷害,「實在讓人心酸, : 已無法表示任何意見。」 : 死者家屬曾謝司法 如今「實在心酸」 : 台南高分院裁定指出,依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精神,應維護兒童最佳利益。侯廷昌於是組 : 織「跨科學人員」團隊,由副教授李執中、臨床心理師蘇淑貞、張嘉紋、社工師李姿佳組 : 成,訪談洪當興的2名未成年孩子,內容包括以犯罪行為人的生活狀況、與被害人的關係 : 、犯罪所生的危險或損害等因素,做成綜合研判,這些資料將做為法官對洪當興量刑的依 : 據。 : 裁定指出,媒體與大眾應適度節制刊載,共同協助告訴人及被害人家屬,早日走出傷痛, : 回歸平穩生活。 : 目前洪當興的孩子由親屬照顧。法院認為,案發後孩子身心健康狀態、成熟程度、生活環 : 境、就學情況、如何看待父親的作為等資訊,法官都不清楚,有必要加以了解。 : 洪當興是在2017年7月17日於台南地院院區開車撞死妻子和律師。南院調查,洪駕車踩油 : 門加速,撞擊輾壓2人,過程完全未煞車,衝到地院車道出口的鐵門軌道處才將車煞停。 : 一審合議庭認為洪男視人命如草芥,惡性重大,符合聯合國兩公約所稱的「情節最重大之 : 罪」,依此判死。 : 洪上訴強調自己符合自首條件,但二審法官認為,沒有證據佐證他是自首,維持死刑判決 : 。最高法院以「自首要件須釐清」為由,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所以說 有子女未成年 殺人是可以逃過死刑的 x你涼 又一個歧視肥宅的情節 幫肥宅qq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X00TD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92.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7485378.A.FC1.html

12/28 06:28, 4年前 , 1F
死者沒人權這概念是從何時開始的
12/28 06:28, 1F

12/28 07:00, 4年前 , 2F
菜B8 理由只是藉口
12/28 07:00, 2F

12/28 07:54, 4年前 , 3F
是說他有小孩,所以逃過死刑的意思嗎?
12/28 07:54, 3F

12/28 08:23, 4年前 , 4F
未達極度兇殘之程度
12/28 08:23, 4F

12/28 08:29, 4年前 , 5F
判死就會讓父母雙亡,不判也不對,兩難
12/28 08:29, 5F
文章代碼(AID): #1U1eH2_1 (Gossiping)
文章代碼(AID): #1U1eH2_1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