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砍斷脖斃命稱防衛過當 還嗆法官「不然站著給他揮嗎」已刪文
※ 引述《ytkuang (就是那個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2019年12月19日
: 2.記者署名:
: 曾健祐
: 3.完整新聞標題:
: 砍斷脖斃命稱防衛過當 還嗆法官「不然站著給他揮嗎」
: 4.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曾健祐/桃園報導)桃園葉姓男子和陳姓友人因買賣毒品爆發衝突,陳揮舞鐵槌
攻
: ,葉則持武士刀砍斷他頸靜脈害斃命,葉被依殺人罪起訴;法院今開庭,葉認為揮刀屬
防
: 過當,法官詢問為何如此主張時,葉竟反嗆「要不然我要站著給他揮嗎?」葉的辯護人
則
: 他應符合自首要件,並聲請替葉做精神鑑定。
: 桃園地院今開準備程序庭,葉的辯護人認為,葉男符合自首要件,事發時他在警察未發
現
: 分、不確定案情時,就留在現場主動表明作案並交出凶刀,並主張當時葉應是防衛過當
,
: 陳男先拿著鐵鎚進入巷口朝他攻擊,葉才回擊,不過現場沒有目擊者。
: 法官並詢問葉,為何會認為有防衛過當?葉直接回嗆「要不然我要站著給他揮嗎?」葉
並
: 釋,陳男當時近距離朝他攻擊,2人距離不到1個手臂的距離,自己跳開後,拿武士刀瞄
準
: 的身體,由右上往左下側砍,第一刀砍斷陳的左手小拇指,有沒有傷到其他部位不確定
。
: 另葉的辯護人還主張,葉有刑法19條行為,聲請替他做精神鑑定,葉則說自己2017年起
開
: 出現幻聽,疑似躁鬱、憂鬱等情緒不穩狀況,陸續有到3間身心科診所就診,但醫師當
時?
: 有確診,只開藥請他案時服用;辯護人最後決定向法院聲請傳喚當時在場受理的警察,
以
: 證葉男有無自首。
: 檢方起訴指出,葉男(30歲)和陳因買賣毒品糾紛,今年6月23日約在葉位於平鎮的住
家?
: 判,2人一見面就爆發口角,陳從車廂拿出鐵鎚攻擊,葉不甘示弱也從屋內取出武士刀
,?
: 是砍掉陳的手指,還不斷朝他身體、手部揮砍。
: 後來陳摔倒在地無法反擊時,葉仍繼續攻擊導致陳頸部靜脈斷裂大量出血當場死亡;訊
時
: 否認有欠陳錢,但對方不斷打電話催討,甚至跑來家門外咆哮,害家中的祖母被嚇到,
氣
: 過才用武士刀反擊,由於陳中刀部位集中在頸部,甚至被利刃切開三分之一的脖子,當
場
: 命。
: 現場監視器也拍下作案畫面,另有驗屍報告佐證,桃園地檢署10月依殺人、槍砲彈藥刀
械
: 制條例等起訴葉男。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4237341
欸這不就通靈王第一集的劇情嗎
大家都覺得有神經病但其實是看得見幽靈的男子葉
然後被喪助拿鐵鎚追著跑最後受不了拿春雨反殺回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147.2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6805305.A.77E.html
→
12/20 09:32,
4年前
, 1F
12/20 09:32, 1F
→
12/20 09:35,
4年前
, 2F
12/20 09:35,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