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火箭機密忘在Youbike車籃 上校緩起訴
※ 引述《lcyrose (榴槤飄飄)》之銘言:
: 1.自由時報
: 2.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
: 3.火箭機密忘在Youbike車籃 上校緩起訴
: 4.〔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何姓上校去年12月20日,臨時替代下屬到
: 國防部軍備局報告12億元研發太空低軌道運載火箭的「麒麟專案」,不僅擅自列印機密文
: 件,還忘在YouBike腳踏車籃內,引起軒然大波。桃園地檢署昨偵結,以違反「國家機密
: 保護法」洩漏國家機密罪案件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1年,並向公庫支付10萬元、參加
: 法治教育1場。
判那麼輕 誰會怕?
反正被抓到就說 不小心
沒被抓到 就賺一百萬RMB
這樣誰不偷阿! 風險成本靠杯的低
判罰的法條應該是 國家機密保護法第33條 第三項 (沒有自首選項)
因過失而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
萬元以下罰金。
另也有違反 國家安全法 第2-1條第二款 罰則第5-1條第五項
因過失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
下罰金。
法律的罰則真的是很輕 很輕 靠杯的輕
以上這兩條都是針對一般人
但..他是現役上校,應該用 陸海空軍刑法 判刑 才對吧
第20條
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軍事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電磁紀錄或
物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1條
洩漏或交付職務上所持有或知悉之前條第一項軍事機密者,加重其刑至二
分之一。
所以他應該判刑 四年半 以上 才對吧?
不然誰會怕?
法官 你真的沒有故意用錯法條嗎?
很懷疑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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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21.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5122562.A.061.html
推
11/30 22:06,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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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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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戰時,吳軍事法挺 但是現役軍人照樣適用 陸海空軍刑法
推
11/30 22:10,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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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11/30 22:11,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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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陸海空軍刑法 就沒有過失犯嗎? 不過下面幾條就有寫了 多看幾眼的事而已
※ 編輯: wild2012 (111.251.21.65 臺灣), 11/30/2019 22:22:23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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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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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02:23,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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