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市府拆承德汽車商圈6處違建 業者批柯罔顧百姓財產權益
豬油真的是很會下標咧
知道要把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辦公室主任藏在內文
把柯文哲拆違建放在標題就算了
還改成罔顧百姓財產來帶風向黑柯
然後綠粉整天吞這種垃圾新聞
一邊幹譙中天沒有媒體道德
這些吱吱難道不會精神分裂?
※ 引述《cake10414 (Peter)》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
: 2.記者署名
: 記者 楊心慧
: 3.完整新聞標題:
: 北市府拆承德汽車商圈6處違建 業者批柯罔顧百姓財產權益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北市承德路四段至六段一帶的承德汽車商圈,不少業者在農地搭建鐵皮、棚架作為店面
: ,屬於長期違建,但過去已存在30年,如今台北市政府今上午開鍘強拆6處違建,現場聚
: 集上百名業者抗議阻止拆除,更高喊「柯市長罔顧百姓財產權益!」台北市承德汽車商圈
: 發展促進會理事長李寶星表示,過去雖有開協調會,但業者反映,市府完全不採納,連商
: 量的餘地都沒有就要直接拆除!
: 現場超過百名業者抗議,業者與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建築管理工程處人員爆發口角衝突,
: 雙方僵持約3小時,最後6處違建仍被拆除,建管處表示,北投區立賢路沿線屬農業區,陸
: 續遭搭蓋違建經營汽車買賣業,台北市產業發展局也確認不屬於「工廠管理輔導法」給予
: 輔導的違規工廠,屬2015年後新增違建,因此先拆除6處違建。
: 建管處強調,立賢路周邊違建使用簡易材料搭蓋,易造成公共安全問題,所排放廢污水為
: 當地農業環境生態帶來高污染問題,如今依法執行拆除,展現政府拆除違建決心。
: 立委吳思瑤辦公室主任陳賢蔚、台北市議員林瑞圖主張所搭蓋違建作為二手汽車維修買賣
: ,屬未立案的違規工廠,符合立法院三讀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政府不能拆除,應給
: 予輔導改善。
: 陳賢蔚在現場呼籲北市府,應參考《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精神,在既有農地上的具輔導
: 經濟效益、低污染的產業合法,雖然汽車買賣、維修業在認定上有待釐清,但可在不破壞
: 農地的狀況下,讓長久的產業可以永續經營,這才符合法規。
: 李寶星指出,承德汽車商圈大約有3、400家業者,市府打算拆除120、130家,幾乎是3分
: 之1的數量,今天只是先拆6處,之後就會陸續拆除。李寶星說,他們有向市府反映,看是
: 否能夠找塊地,或是有個規範、約束,可向業者收租金,讓他們能夠生存,但政府根本不
: 管他們死活,當下僅說回去研商,卻無下文,如今直接強拆,業者的生計該怎麼辦?
: 業者郭先生無奈表示,市府說拆就拆,完全沒有轉圜餘地,也不聽人民的心聲,根本就是
: 硬來,讓大家措手不及。有業者痛批,柯市府強拆建物,事後竟還要向業者收取拆除費用
: ,讓人無法接受。
: 至於民意代表、業者主張北市府違反《工廠管理輔導法》,建管處解釋,該部分依據主管
: 機關產發局函覆說明,業者所從事行業不屬於《工廠管理輔導法》所稱工廠範疇,並不適
: 用《工廠管理輔導法》。
: 建管處強調,承德汽車商圈仍有違法搭蓋違建,呼籲違建所有人收到限期改善通知,不要
: 心存僥倖,應在期限內配合自行拆除改善,逾期未拆除,建管處將另擇期執行拆除。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886614
: 6.備註:
: 拆?不拆? 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10.133.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4344499.A.AE3.html
→
11/21 21:55,
4年前
, 1F
11/21 21:55, 1F
推
11/21 21:59,
4年前
, 2F
11/21 21:59, 2F
→
11/21 21:59,
4年前
, 3F
11/21 21:59, 3F
→
11/21 22:00,
4年前
, 4F
11/21 22:00, 4F
推
11/21 22:00,
4年前
, 5F
11/21 22:00, 5F
推
11/21 22:00,
4年前
, 6F
11/21 22:00, 6F
推
11/21 22:01,
4年前
, 7F
11/21 22:01, 7F
推
11/21 22:04,
4年前
, 8F
11/21 22:04, 8F
→
11/21 22:05,
4年前
, 9F
11/21 22:05, 9F
推
11/21 22:10,
4年前
, 10F
11/21 22:10, 10F
推
11/21 22:14,
4年前
, 11F
11/21 22:14, 11F
推
11/21 22:15,
4年前
, 12F
11/21 22:15, 12F
→
11/21 22:33,
4年前
, 13F
11/21 22:33, 13F
→
11/21 22:33,
4年前
, 14F
11/21 22:33, 14F
→
11/21 22:34,
4年前
, 15F
11/21 22:34, 15F
推
11/22 03:31,
4年前
, 16F
11/22 03:31, 16F
推
11/22 07:54,
4年前
, 17F
11/22 07:54, 17F
推
11/22 11:42,
4年前
, 18F
11/22 11:42, 1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