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劉姥姥一進榮國府,賈寶玉初試雲雨情?已刪文
認真回 這時候兩人還沒啥交集
劉姥姥跟賈寶玉的交集
要到後來大觀園蓋好後
寶玉搬去裡面的怡紅院
劉姥姥進去閒晃才開始
但讓人失望的是 兩人的交集也不多
只有劉姥姥誤闖怡紅院
然後被機關困住迷路了
然後丫頭們急著把這臭老人趕出去
至於初試雲雨那回喔...
就是賈寶玉玩累了 去秦可卿房間睡個覺
秦是寶玉姪子的老婆 但年紀比寶玉大很多
估計賈寶玉那時候才12 13歲而已
所以兩人應該沒怎樣
但因為秦是個騷貨 還跟她公公上床過 吃父子丼
所以房間裡都是各種風花雪月的擺設
寶玉看著看著就做個春夢
醒來時就抓襲人洩火
襲人表面明理 謹守禮教
很受賈家女性長輩喜歡
其實骨子裡完全不是那麼回事
只因為她自認為未來可以當寶玉的妾或通房
就答應了
雖然是賈寶玉求他的
但沒有獲得長輩同意 按照一定的規矩禮儀
是不能隨便納妾或收通房的
隨便跟丫頭上床 原則上也是禁止的
因為沒名沒份 搞大肚子很不方便
所以兩人等於是不知分寸 沒大沒小
所以襲人以為自己地位特殊 就可以亂上主子床
完全是他自以為 只要主人想 隨時都可以治他的罪
但因為男主子千錯萬錯都不會有錯
所以守分寸的責任就在丫頭身上
尤其襲人是賈寶玉的奶奶指派的
靠山很大 她要拒絕 寶玉也不能怎麼樣
但襲人卻同意了 代表她自己也很想要
表面上卻總是裝得道貌岸然的 綠茶婊無誤
後來比襲人更正的晴雯 就酸過襲人的表裡不一
雖然晴雯很正 也對天下第一美少年賈寶玉有心動過
但卻不屑爬上主人的床 個性要正直多了
※ 引述《chi12345678 (♥經典 FY細角)》之銘言:
: 各位寶姊姊 向您請個安
: 鼎鼎有名的清代小說紅樓夢
: 第六回就是《賈寶玉初試雲雨情 劉姥姥一進榮國府》
: 為什麼劉姥姥一進榮國府,賈寶玉就初試雲雨情呢?
: 賈寶玉的瓦力究竟多少?有卦否?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4.32.182.180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3098484.A.526.html
※ 編輯: demitri (104.32.182.180 美國), 11/07/2019 11:48:36
※ 編輯: demitri (104.32.182.180 美國), 11/07/2019 11:49:53
推
11/07 11:49,
6年前
, 1F
11/07 11:49, 1F
※ 編輯: demitri (104.32.182.180 美國), 11/07/2019 11:50:18
※ 編輯: demitri (104.32.182.180 美國), 11/07/2019 11:51:29
推
11/07 11:55,
6年前
, 2F
11/07 11:55, 2F
→
11/07 11:56,
6年前
, 3F
11/07 11:56, 3F
→
11/07 11:57,
6年前
, 4F
11/07 11:57, 4F
結婚之後有上床啦 人家大小姐 怎能亂來
推
11/07 11:57,
6年前
, 5F
11/07 11:57, 5F
→
11/07 11:58,
6年前
, 6F
11/07 11:58, 6F
推
11/07 12:00,
6年前
, 7F
11/07 12:00, 7F
嫁給大帥哥 雖然這帥哥也被開發過了
但如果曹雪芹有寫完的話 不是別人續寫的話 應該不會讓襲人過這麼好
※ 編輯: demitri (104.32.182.180 美國), 11/07/2019 12:03:17
推
11/07 12:10,
6年前
, 8F
11/07 12:10, 8F
→
11/07 12:10,
6年前
, 9F
11/07 12:10, 9F
推
11/07 12:12,
6年前
, 10F
11/07 12:12, 10F
不是喔 平兒那種才叫通房 基本上跟妾差不多
丫頭要開臉才能當通房 襲人沒有 因為他爸很嚴格 不可能准
襲人後來直接變成寶玉的妾 一般來說 通房也不會自動扶為妾 除非經過一定手續
→
11/07 12:33,
6年前
, 11F
11/07 12:33, 11F
可以啊 只要不要裝處女就好
※ 編輯: demitri (104.32.182.180 美國), 11/07/2019 12:33:59
推
11/07 13:48,
6年前
, 12F
11/07 13:48, 12F
在大人面前當然要假裝自己乖的 不然被打死都不意外
※ 編輯: demitri (104.32.182.180 美國), 11/07/2019 14:24:19
噓
11/07 21:50,
6年前
, 13F
11/07 21:50, 1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