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李雅芬議員關說事件新聞稿

看板Gossiping作者 (hy幫我簽名)時間4年前 (2019/10/26 11:15), 4年前編輯推噓-8(6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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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高雄市議員 李雅芬 FB ————————— 高雄市議員李雅芬澄清新聞稿 主旨:針對高雄市消防局2名消防員因處理病患送醫不當遭懲處一事說明 案情:高雄市消防局2名消防員10月21日至新興區吉田耳鼻喉科診所執行一名女性病患出勤? 當2名救護員抵達診所後,女病患丈夫向救護員表達,因為患者在高雄榮總有病歷資料,建? 病患丈夫於是去電向認識的市議員李雅芬求助,李雅芬在電話中告知消防員,可否請救護員 當時病患痛苦難耐,病患丈夫擔心妻子病情,和救護員起了爭執,一氣之下,自行攙扶妻子 *疑點說明: 1.李雅芬當時認為,緊急救護的目的在於當民眾遇有意外創傷或疾病時,經向119求救後,? 因為當時女病患的病歷都在榮總,當事人要求送往「適當醫療機構」榮總醫院,市民對緊急救護服務的需求,提升到院前緊急救護品質,減少傷病患死亡及失能,也是消防救護的重點任務 李雅芬指出,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29條規定,「緊急傷病患之緊急救護送醫」,是以送達「就近適當」醫療機構為先,此「就近適當」也須應依據「緊急傷病患的傷病情況」做合併考量,不宜僅以「就近」或是「適當」單獨考量,而是以「維護緊急傷病患生命權益」為優先選擇。 2.李雅芬並未在事後向消防局長官施壓,當時消防局局長得知此事後,李雅芬還曾向消防局長要求「切勿處分同仁,可以教育訓練方式替代」,並未如網路論壇上所言,有關說情節。 3.該名女病患在丈夫自行送往榮總醫院後,至今昏迷,仍在高雄榮總加護病房治療,病患家屬當初以為妻子是小感冒,所以才先至診所看診,沒想到最後被診治是血管瘤,當時就是因為診所醫生看狀況不對勁,因此建議家屬得轉送大醫,由於病患長期在榮總看診有病例,因此才希望救護員能轉送榮總為妥。 李雅芬表示,從診所的監視畫面可看出,醫師有向救護員說明狀況,當雙方就該送哪家醫院爭執後,家屬眼見病患已撐不了,堅持最後乾脆自行就醫時,2名救護員卻是眼睜睜地看著病患由丈夫自行攙扶下走出診所。 李雅芬強調,「救護員執行救護任務非常辛苦,辛勞值得肯定」,但該起個案是否仍應站在「視病患如親」,並依據「緊急傷病患的傷病情況」做綜合全盤考量的狀況,值得外界省思。 ————————— 議員官威真大呢 打電話是關心不是關說 根本標準把救護車當計程車用的台灣鯛 救護員明明無過還''被調職'' 真的頗呵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50.228.1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2059755.A.6AF.html ※ 編輯: kenjohn (118.150.228.136 臺灣), 10/26/2019 11: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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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指定不會搭計程車逆
10/26 11:17, 1F

10/26 11:17, 4年前 , 2F
付錢搭計程車愛送哪就送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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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19, 4年前 , 3F
結果爭論過程就拖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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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19, 4年前 , 4F
丈夫你知道你叫的救護車不是計程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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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能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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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20, 4年前 , 6F
是不是有些沒複製到 內容有點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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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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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選區選的自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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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21, 4年前 , 8F
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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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22, 4年前 , 9F
這部應該季番吧?每個人家庭背景都要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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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23, 4年前 , 10F

10/26 11:23, 4年前 , 11F
視病患如親 是在供三小 就跟你說沒有辦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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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23, 4年前 , 12F
要送那裡就送那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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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24, 4年前 , 13F
第3點的狀況還能用救護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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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當選就被高督盟列入待觀察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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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T ZZ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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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龍國來的 不就都要送天龍國了 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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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指定地點請用民間救護車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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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26, 4年前 , 18F
講什麼屁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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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enjohn (118.150.228.136 臺灣), 10/26/2019 11:27:05

10/26 11:28, 4年前 , 19F
呵呵,議員是不會自己開車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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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28, 4年前 , 20F
小弟我送過我父親去醫院好幾次 人家真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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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28, 4年前 , 21F
第一時間趕快送到醫院 二來按李雅芬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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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到榮總 請問不巧 急診滿了 或 真的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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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28, 4年前 , 23F
馬上排開刀 你要不要怪醫院有資料為什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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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病患視如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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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在那裡盧小小講一大堆拖延時間才是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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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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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ter講的話覺青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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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是救急並就近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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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30, 4年前 , 29F
最討厭這種 把救護車當計程車在叫 沒概念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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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30, 4年前 , 30F
算了 家屬在那裡拖時間根本沒把狀況當很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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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31, 4年前 , 31F
印象中記得意識清楚.且指定的醫院是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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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真正害死家人就是自家的豬隊友沒sense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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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 這種事叫醫院來反應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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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32, 4年前 , 34F
第二點不是很矛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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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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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區內.救護車應該要送吧.這件事先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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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33, 4年前 , 37F
送到初次診斷的話.其實不見得快.還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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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34, 4年前 , 38F
不少診斷時間.不見得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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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34, 4年前 , 40F
這事應該先問指定的醫院是否為該救護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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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35, 4年前 , 41F
的責任區內.若不是就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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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35, 4年前 , 42F
我認為最重要是 你家人真的有狀況 先送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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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35, 4年前 , 43F
之前不是說指定醫院要簽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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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36, 4年前 , 44F
不要花太多時間在跟這件事情討價還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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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36, 4年前 , 45F
而且要付費 不曉得開始實行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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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但誰敢開?開了回去還要補行政程序

10/26 11:37, 4年前 , 46F
如果真的家人因為救護車送錯不適合的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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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37, 4年前 , 47F
還是怎樣之後再來咎責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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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39, 4年前 , 48F
但第一時間家屬真的沒事叫了救護車就不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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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39, 4年前 , 49F
太多時間吵這個 還叫議員 他媽的到底是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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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39, 4年前 , 50F
10/26 11:39, 50F
※ 編輯: kenjohn (118.150.228.136 臺灣), 10/26/2019 11:39:39

10/26 11:42, 4年前 , 51F
所以不開是不想依法行政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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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43, 4年前 , 52F
還是單純行政命令 可以做也可以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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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43, 4年前 , 53F
就是那種規定上寫"得"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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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46, 4年前 , 54F
不好意思 這個必須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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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2:08, 4年前 , 55F
白癡選的 台灣低賤白癡一堆 活該領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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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2:08, 4年前 , 56F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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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2:30, 4年前 , 57F
比醫 人 專業吶
10/26 12:30, 57F

10/26 13:16, 4年前 , 58F
高雄呵呵
10/26 13:16, 58F

10/26 20:22, 4年前 , 59F
垃圾議員
10/26 20:22, 59F

10/27 00:44, 4年前 , 60F
活該不尊重專業啊
10/27 00:44, 60F

10/27 00:45, 4年前 , 61F
出事再來怪救護員?
10/27 00:45, 61F

10/27 00:46, 4年前 , 62F
真他媽神邏輯......
10/27 00:46, 62F
文章代碼(AID): #1TixfhQl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