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陳同佳來台管制大轉彎!移民署悄悄撤銷
※ 引述《bomda (神奇蹦大)》之銘言:
: 原來新聞可以不用發完整的啊
: 我還以為板規有說要發完整呢
: 移民署對此澄清指出,同意讓陳同佳登機並非取消註記,移民署強調,陳同佳從頭至尾並
: 未被禁止入境,僅係註記不得以網簽或落地簽來台,需以臨櫃方式申請來台,此項作法未
不能落地簽或網簽,要臨櫃,就是到了國家大門門口,政府再決定要怎麼做
可是,我們的內政部長阿,不管有沒有簽證,只要攜帶物品符合機場和航空公司飛安規定,還是可以買機票上飛機,香港飛台灣的不只華航,長榮等國航喔。
香港政府真鐵了心,臉面不要,把陳同佳送上港龍,國泰航空,甚至轉第三地來,這可不需要中華民國政府同意,要不准飛機降落桃園機場嗎?
到時陳同佳在桃園機場國家大門口喊Surprise,要怎麼處理?
: 曾改變。 內政部徐部長今日已於立法院明確說明,陳同佳是殺人重犯,當然不能隨便申請
: 網簽,自行搭機來台,這是從飛航安全來考量,同意讓他登機。移民署進一步說明,
相關
: 註記方式未曾改變,安全把關不會放鬆,請民眾安心。
: 法務部和陸委會21日晚間共同舉行記者會,法務部長蔡清祥提出處理本案的3原則,蔡表示
: 「不允許殺人犯逍遙法外」,但「應由香港政府優先審理」,「香港政府不能放殺人犯在
: 外趴趴走」。陸委會則呼籲,台港有關部門趁此機會,建立可長可久的司法互助機制,從
: 根本解決問題。
: 所以這一段跑到哪裡去了
: 是故意忽略不貼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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