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京又爆非法拆遷 3000戶「中端人口」受害、損失百億
※ 引述《BDrip (藍光~)》之銘言:
: ※發文無1~6小標格式或未依順序任意刪除者會被刪文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RFA 自由亞洲電台 記者:喬龍
: 3.完整新聞標題:
: 北京又爆非法拆遷 3000戶「中端人口」受害、損失百億
: 4.完整新聞內文:
: 中國北京市昌平區近日爆發非法拆遷爭議,數千家庭控訴,其合法購入的房舍竟被政府誣
: 指為「違章建築」,甚至將其驅離出境,合計損失金額高達數十億人民幣(約合新台幣上
: 百億元)。
: 根據美國《自由亞洲電台》報導,昌平區崔村鎮香堂文化新村3000多名業主上週五(18日
: )圍堵當地政府,抗議當局將該村村民此前購入的房屋認定違章建築,勒令近期拆遷並拒
: 絕補償的措施。
: 現場受害者出示20年前由當局核發,包含村、鄉、區三級政府及國土局蓋章的協議,證明
: 其房舍在購入時獲得國家批准一切合法,痛批鄉政府「說推翻就推翻,只給受害者3天時間
: ,接下來就動工強拆,讓我們露宿街頭」。
: 6.備註:
: 中端人口?
大家會這麼激動其實是因為資訊有所落差
首先必須要解釋一下中國那邊買房必須要知道的常識
依照中國那邊的土地房產的區分
首先兩個名詞必須搞清楚
大產權房和小產權房
兩者的詳細區別大家可以去google
我在這邊簡單來說明
大產權房=完全合法=拆遷有補助=可以房產抵押=可以自由買賣剩餘使用期
小產權房=你可以住、但是說拆你就得拆、可能是違建、拆遷有補助..但是會是給原土地持有者
(就好像買到頂樓的既成違建一樣)
新聞這個例子裡面的就是小產權房
就算你有村鄉區的房證..照樣得說拆就得拆
我嘗試查過這案子到底發生啥事情..
目前只看到一張公告
https://i.imgur.com/OjG1gTO.png

看起來是去年走法律流程強制執行的
去年就把要求自行拆除的公告送達
不過那個叫岳寶林的沒理會才造成今天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51.152.2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1824497.A.716.html
→
10/23 17:55,
6年前
, 1F
10/23 17:55, 1F

噓
10/23 17:56,
6年前
, 2F
10/23 17:56, 2F
有理會就不會三天前公告今天強拆阿
拆是一定會拆的
不過這案子只到地方法院就結束了
當事人搞不好根本沒出庭...
※ 編輯: smalltwo (123.51.152.240 臺灣), 10/23/2019 17:57:35
→
10/23 17:58,
6年前
, 3F
10/23 17:58, 3F
→
10/23 17:59,
6年前
, 4F
10/23 17:59, 4F
→
10/23 17:59,
6年前
, 5F
10/23 17:59, 5F
要知道根本沒有文化新村這個村好嗎...
那個地方叫香堂村
照片只是互聯網上的鄉民貼出來的東西
這些拆遷不是只有在香堂村而已
→
10/23 18:00,
6年前
, 6F
10/23 18:00, 6F
噓
10/23 18:00,
6年前
, 7F
10/23 18:00, 7F
※ 編輯: smalltwo (123.51.152.240 臺灣), 10/23/2019 18:06:46
推
10/23 18:04,
6年前
, 8F
10/23 18:04, 8F
→
10/23 18:11,
6年前
, 9F
10/23 18:11, 9F
→
10/23 18:11,
6年前
, 10F
10/23 18:11, 10F
→
10/23 18:11,
6年前
, 11F
10/23 18:11, 11F
→
10/23 18:11,
6年前
, 12F
10/23 18:11, 12F
→
10/23 18:19,
6年前
, 13F
10/23 18:19, 13F
推
10/23 18:27,
6年前
, 14F
10/23 18:27, 14F
→
10/23 18:28,
6年前
, 15F
10/23 18:28, 15F
→
10/23 18:28,
6年前
, 16F
10/23 18:28, 16F
→
10/23 18:29,
6年前
, 17F
10/23 18:29, 17F
→
10/23 18:29,
6年前
, 18F
10/23 18:29, 18F
→
10/23 18:29,
6年前
, 19F
10/23 18:29, 19F
→
10/23 18:30,
6年前
, 20F
10/23 18:30, 20F
推
10/23 19:11,
6年前
, 21F
10/23 19:11, 21F
→
10/23 19:11,
6年前
, 22F
10/23 19:11, 22F
→
10/23 19:22,
6年前
, 23F
10/23 19:22, 2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6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