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香港在2016年就有在台灣跨境執法了

看板Gossiping作者 (嘛.....)時間4年前 (2019/10/23 08:05), 4年前編輯推噓6(8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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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n2 (暗兔)》之銘言: : 香港在2016年就有在台灣跨境執法了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62008 : 香港水泥封屍案 香港警方在桃園機場和台灣移民署及警方 移交人犯 : 然後 : 2019林鄭 拒絕台灣 跨境執法 真是笑話 : 3年前 台港合作 有跨境執法 3年後就又不行了 你打我阿 笨蛋 : 好一個林鄭脫逃阿 : 中國在香港跨境執法 抓捕未經審判的 銅鑼灣書店 相關人等 : 香港司法 莫不吭聲 : 台灣要在香港跨境執法 抓捕有犯罪事實的港人在台殺人案 : 香港司法 說不准 跨境司法 : 笑話 : 香港弄死一個15歲少女 裸屍案(被自殺 很容易 : 要弄死一個殺人犯 卻很困難 真是諷刺 你說的這例子香港警方並沒有在台灣境內執法 首先,要先搞清楚一個觀念: 國籍航空機艙內視同國籍延伸 那時是坐國泰航空,所以情況是: 桃園機場 -- 機艙口 -- 機艙內 (台灣) (香港) 台灣警方 香港警方 而這次陳同佳的案例,香港政府就是打算依照這模式送來台灣 但差別是「香港法律是屬地主義」, 陳同佳在洗錢案刑期期滿後就已經是自由之身, 所以香港警方不能「押送」他, 只能由他自行來台或是找人「陪同」 (聽說是有找個牧師陪同) 等到他一出機艙口就由台灣檢調逮捕他 當然,反過來說由華航或長榮去香港機場載他 然後在華航或長榮的機艙口逮捕他也可以 但這就是陸委會和香港政府溝通不良的問題了 陸委會只說要赴港帶回陳同佳, 對他們來說「赴港」就是進入香港,當然不會允許。 (香港政府那邊也是,沒說清楚陳由佳是要搭港籍航空來投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87.96.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1789103.A.1EE.html ※ 編輯: albert (218.187.96.18 臺灣), 10/23/2019 08:06:13

10/23 08:06, 4年前 , 1F
帶他跟證據 現在是港府不想給你
10/23 08:06, 1F

10/23 08:07, 4年前 , 2F
香港是這模式? 不是說他自己坐飛機 別搞笑
10/23 08:07, 2F

10/23 08:07, 4年前 , 3F
其實現在看整個事件就是蔡政府認為背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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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8:07, 4年前 , 4F
如果是這樣港府幹嘛氣噗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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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8:07, 4年前 , 5F
政治意圖 只是這一個政治意圖現在各自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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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8:07, 4年前 , 6F
他國航空器停在中華民國領域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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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8:08, 4年前 , 7F
難道你覺得陸委會意思是在香港街頭逮捕?
10/23 08:08, 7F

10/23 08:08, 4年前 , 8F
方也可以執法。並不是完全認定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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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8:08, 4年前 , 9F
國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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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8:08, 4年前 , 10F
在加上這種法律的東西 太過複雜 粉絲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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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8:08, 4年前 , 11F
一樣個屁 還是港警可以綁架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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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8:08, 4年前 , 12F
護主 根本很難平心靜氣的討論 結論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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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8:09, 4年前 , 13F
抓不抓陳佳同 從來不是首要 別在這次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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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8:09, 4年前 , 14F
兩邊講好技術上可行 但兩邊有點雞同鴨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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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8:10, 4年前 , 15F
中傷害到自己的選情 才是首要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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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8:10, 4年前 , 16F
其實這間事情 應該正常處理就好 不該牽涉
10/23 08:10, 16F

10/23 08:10, 4年前 , 17F
tenfu: 請看倒數第三段
10/23 08:10, 17F

10/23 08:10, 4年前 , 18F
逃犯條例
10/23 08:10, 18F

10/23 08:10, 4年前 , 19F
pujipuji: 請看最後一段
10/23 08:10, 19F

10/23 08:10, 4年前 , 20F
樓上你柯粉 竟然學柯文哲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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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8:11, 4年前 , 21F
自由之身本來就不能押,綠粉護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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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8:11, 4年前 , 22F
語無倫次
10/23 08:11, 22F

10/23 08:13, 4年前 , 23F
政治事件就政治解決 沒那自助餐的
10/23 08:13, 23F

10/23 08:15, 4年前 , 24F
那在刑期屆滿前將人跟證據以司法互助
10/23 08:15, 24F

10/23 08:15, 4年前 , 25F
移交給我方不會嗎?韓粉護主護到不知
10/23 08:15, 25F

10/23 08:15, 4年前 , 26F
所云
10/23 08:15, 26F

10/23 08:17, 4年前 , 27F
法盲以為一人犯多案是執行完再審下一
10/23 08:17, 27F

10/23 08:17, 4年前 , 28F
案嗎?都是接押審理好嗎?
10/23 08:17, 28F

10/23 08:19, 4年前 , 29F
韓粉別氣急敗壞,先去搞清楚狀況再說吧!
10/23 08:19, 29F

10/23 16:26, 4年前 , 30F
關鍵是這次港方完全不願合作 否則這些
10/23 16:26, 30F

10/23 16:27, 4年前 , 31F
都不是問題 方法有很多 就怕不願意
10/23 16:27, 31F
文章代碼(AID): #1Thval7k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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