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幕後/蔡英文展談判專家本色!沉住氣忍2天 3劇本反擊「陳同佳案」
※ 引述《lamigo520 (菜市口阿勇)》之銘言:
: 中國政府針對反送中案,對臺灣出手
: 本島內鬼裡應外合對臺灣政府開砲
雖說八卦版常見的附註都是在新聞之後,原PO你習慣比較特別就先不論了
你說的內鬼是指誰呢?還是有異議的都是內鬼??
: 幕後/蔡英文展談判專家本色!沉住氣忍2天 3劇本反擊「陳同佳案」
: 東森新聞
: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 針對香港「陳同佳案」,蔡英文政府22日終於出手反擊,將派檢調到香港押犯嫌連同卷證回
: 台。對此,國安幕僚表示,面對此案政府早準備3套劇本因應,並為了等待時間死線,蔡英
: 文展現談判專家的性格,忍耐2天各界的政治操作,在最後時刻出手,接下來就看香港如何
: 接招。
忍耐兩天各界政治操作??等等這文章難點太多我有點搞不懂,
第一天開始通緝就可以草擬互助條款,就當一般國際間引渡司法互助,
等香港一表態提出移交,就可以準備拿給人家簽約了吧?
所以搞到兩天前才開始想辦法....然後說忍耐各界操作...
你這操作我真看不懂.......
: 陳同佳所謂「自首」,從最一開始,蔡英文跟國安團隊老早發現事態並不單純,有「司法一
: 中陷阱」的疑慮,如果港府願意審判,那麼從頭到尾就不會訂定「逃犯條例」,也不會引發
: 香港運動,就政治意涵而言,就是把大陸跟台灣框架在一起。
政治涵義....?不是啊!你就拿國際引渡的範本改一下看對方簽不簽是有甚麼政治涵義....
條款準備好等香港政府第一天講幹話直接拿出來問林鄭簽不簽不就得了?
: 國安人士指出,我方多次向港方協調司法互助事項,包括嫌犯和相關證據的移交,但港方皆
: 不願予以理會,卻在陳同佳即將出獄前操作「自首」議題,不願意透過正式管道的「司法互
: 助模式」,而以這種形同「私了模式」,不是台灣不辦,而是台灣政府基於司法主權,無法
: 接受這種踐踏主權的私了模式,此例一開則後患無窮。
是我有搞錯什麼嗎?一個犯罪者到任何國家自首就踐踏主權,
意思是,只要有支那人跑到歐美去殺外國人,然後再向該國政府自首,
歐美政府的主權就會被中國踐踏....是這個思維邏輯嗎?
我有誤會什麼嗎?
: 國安人士說,從上週末開始,北京、港府、國民黨、兩岸三地部分媒體大力操作,韓國瑜及
: 國民黨陣營也是傾全力附和,「國民黨以為自己撿到槍,大動作進行選舉操作,然而這實際
: 上是一齣北京、港府、國民黨同聲同調、共同合演的『林鄭脫逃』戲碼。」
那個這個專有名詞我真的看不懂,
林鄭逃脫....
林鄭:應該是指香港政府的首長吧?
逃脫....主詞後接動詞...意思是...林鄭月娥要逃出香港境內的意思??
WTF~這記者的專有名詞水準有點深奧,我不太懂,有文學院的願意解釋讓我了解嗎?
: 國安人士強調,因此基本態度很鮮明,就是堅定一個「司法互助原則」,並準備三套劇本:
: 第一、港府要審理,台灣提供司法協助;第二、香港不審理,台灣審理,但港府必須以正式
: 司法互助管道將嫌犯和相關證據交予台灣;第三、香港不審理,台灣審理,但港府必須同意
: 讓台灣方面派員赴港,將嫌犯押解來台,並將相關證據攜回返台。
一、那個是一開始原本的模式啊~
可是就是因為港府沒有互助條款所以才讓支那共抓到機會玩送中不是?我沒說錯吧?
所以意思是台灣已經擬好互助條款的草案了嗎?
不然還沒修法跟香港簽就不可能發生對吧?
如果連互助條款的草案都還沒準備就說是自己安排的劇本
那前幾個月香港為什麼不收....對吧?我有搞錯嗎?
二、這個...你就是沒簽司法互助才開始這問題啊!!!所以提案的草稿擬好了嗎?
已經跟香港派人準備簽下去了嗎?
講了半天香港到底願不願意跟台灣簽拉!!!!
三、那個啊....我說飛機在還沒入關前...都不算國內吧?
不過啊~不離開香港境內不逮捕...那警察去那邊押解...意思是香港是台灣屬地
警察有權利在香港行使警察司法權嗎?可是香港自認是中國領土....
為什麼台灣的人能在中國境內行使權力押解啊?我們又沒有互助條款?對吧?
既然台灣警察能在中國領土內行使警察權力,不如先押解林毅夫如何?
: 國安人士說,在這三套劇本下,陳同佳只要「抵台就逮補」是最基本底線,行政院長蘇貞昌
: 也多次強調這個立場,而蔡政府全程掌控相關情資,接獲陳同佳人等將於10/23上午搭乘班
: 機來台,即派員前往香港,並於10/22給予港府最後通牒,要求港方將相關在港卷證資訊,
: 例如:認罪書、庭訊口供等,提供我方赴港人員攜回,並協助我方赴港人員確認犯嫌身份及
: 帶回,勿使重案犯嫌逍遙法外。
ㄟ~可是你一二都不算是抵台就逮捕啊....一二就是簽國際常見的司法互助...
是已經準備好文件要林鄭那老太婆簽了是嘛?
挖~台灣外交什麼時候、透過什麼管道跟香港達成草議的我都不知道,政府真有效率!!
說到認罪書、庭訊口供這些東西,不簽司法互助還能直接用大概是同屬一個國家吧?
所以萬一最後沒簽互助,台灣法院直接拿來用不就變成香港是我國領土??!!
: 回顧這幾天蔡英文政府的處理,國安人士說,人還關在香港的時候,犯人、罪證都在香港那
: 邊,可是又不跟台灣合作,這時候怎麼可以隨便說要收人,「如果收了人,結果因為罪證不
: 足,辦不出所以然,根本變成台灣的事」。
所以那個到底人家要不要跟妳簽互助拉!!!如果我沒搞錯,沒簽互助的證據都不可採用啊!
: 因此,蔡英文政府策略上,就是「等最佳時機」,國安人士說,「等時間到死線,人要放出
: 來了,我去要人,而且他是刑事的重犯,不是自由行背包客,我派專人去押!」
時機點不妥是吧?
: 國安人士直言,如果不守著這條時間線,台灣就是被吃死,更遑論可以替港女伸冤,「香港
: 明天不交人,放他趴趴走,就是縱放,抓起來,那幹嘛修條例?現在變成林鄭不顧香港女兒
: 慘死,然後台灣來主持公道。」
不是啊~你這邊又是說三的方法,
可是你三台灣警察到底要怎麼在香港對宣判無罪的人行使警察權....
: 回顧從上週末到今天,國安人士說,蔡英文堅持她過去在國際談判桌上「談判專家」的性格
: ,在重大事件時利用不動聲色來作為保護色,但整個團隊必須扛住長達兩天的政治操作,沈
: 住氣等到最佳的出手時機,「套句籃球術語,這是零秒出手,就看香港政府怎麼接招了。」
: http://bit.ly/2N6rKBy
不是啊....一二三香港不簽約根本就什麼都不能做吧?
壓這種死線然後又不簽國際的互助條款,到底能做啥我真的聽不懂
還是有甚麼特別的國際法條這我真的不熟.....
等了兩天才出來的這劇本我真的聽不太懂,
有沒有什麼法律專業的神通鄉民可以跟我解釋下?
為什麼第一天直接嗆對面簽不簽就解決的問題...
兩天之後還要講一堆方法,而且到最後港府不願簽,都無法直接執行的劇本....
還是說有甚麼神技可以不簽約就執行?例如出兵佔領香港之類的??
到底最一開始的問題逼香港簽台灣版本的互助條款,為什麼搞到最後方法一堆
結論還不是要不要簽.......卻不再提起簽約的部分,
直接跳到如何執行.....
台灣真的強大到,不必簽約就可以在各國派警察押解該國法律宣判無罪的犯人嗎?
如果台灣司法權真的如此強大,那我今年一定投台灣價值!!!
這個凶手太有台灣價值了,沒有他我不知道台灣司法如此強橫!!讚!!台灣最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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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 我的一張票對於整場選舉多數的意志沒什意義....
但是 在投票前我會用理性說服其他人;對立者、絕望者、冷漠者
即便 是在選舉之後,
未來 每一刻我與我說服的人將明白我所投一票充滿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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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五毛是指哪邊?推我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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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吵什麼?我就是想到這篇一堆點很怪,才來問的,你懂國際法條你就跟我解釋
你不懂就不要亂找藉口噓,如果縝密的邏輯就能當總統,
那我保證全世界的總統都是科學家,光這句話你邏輯水準就出來了
※ 編輯: butten986 (36.228.2.213 臺灣), 10/22/2019 21: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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