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我可以這樣總結一例一休嗎?
※ 引述《TaraSoYeon (素妍魂)》之銘言:
: 當然原因很多
: 我講個最粗略的
: 這法本意是讓加班有更多錢,也間接限制資方不要讓勞工太操(成本增加)
: 可是這樣就造成資方直接就不爽讓人家加班了(好啊大家都別做)
: 然後苦的還是勞工,原本加班還有錢,現在都不給加班,反而減少收入
: 所以才會兩邊都罵
: 資方當然是罵成本增加,勞工罵沒考慮實際情況
: 一例一休會這麼慘總體來說大概是這樣嗎?
搞錯重點。
一例一休之前是隔週休,當時是雙周84工時。現行制度是單周40工時,也就是一個月只差
8小時。
在隔週休時代,有些工作已經是實質周日二日(某些行政類的),也是因為社會已經有共
識,才會往週休二日演變。
現行的一例一休不是真正週休二日,貓膩就在那一休上,一休是可以挪用的,一休就是拿
來動手腳用的。
現在的單周工時四十小時,並未強制規定是一天八小時一周上五天,老闆完全可以周一到
周五排上班七小時,週六上五小時,並不違法也不用付加班費。這樣搞下去只有周日是完
整的例假日,一個月只休四個禮拜天,還只有基本工時。這就是一例一休。
實質週休二日就不一樣了,一周只有五天上班日,四十小時必須在五天內消化完,除非你
公司優于勞基法。
另外一例一休也好,實質週休二日也好,並不是完全不能加班,現行規定一個月加班上限
是46小時,這46小時可以是週六叫來上班,也可以是上班日上完八小時後再額外加四小時
到十二小時,總之有46小時可以運用。
至於什麼勞工賺加班三小的,都是和稀泥,要不是沒上過班亂扯,就是別有用心。
週休二日很簡單,正常上班日一周就五天,需要額外上班的,就是付加班費,上班日需要
超過八小時的,就是付加班費。
除非你的行業一周只需要上五天班,上班日也不需要超過八小時,那沒話講,要不然沒有
那種不能賺加班費的,一樣可以有加班費。
週休二日用意是縮短工時,工時縮短即便是維持以前的上班方式,也會有加班費,而不是
一例一休加班費扯半天。
媽的我小時候就聽歐美週休二日聽到現在四十多歲,我們到現在還沒有實質性的週休二日
,是怎樣,台灣人天生命賤膩,連個週休二日都不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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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4.180.9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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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假是另一個問題,不扯那些模糊焦點。重點是實質週休二日,而且跟隔週休比也才少
八小時。
※ 編輯: leo4602 (219.84.180.99 臺灣), 10/21/2019 1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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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可以加班,誰說週休二日不可以加班的?區別是現行一例一休週六可以算正常班(
當休息日用),而週休二日必須算加班。
我不相信週休二日的歐美國家禮拜六上班算正常班上的。
※ 編輯: leo4602 (219.84.180.99 臺灣), 10/21/2019 10: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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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八小時為正常工時,以十二小時為限,多出來的四小時就是加班,哪裡沒加班了?週
休二日就是不要讓老闆在例假日上動手腳。
台灣勞工不配周日二日膩?
※ 編輯: leo4602 (219.84.180.99 臺灣), 10/21/2019 10: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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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說禮拜六上班算正常班還是加班就好。
※ 編輯: leo4602 (219.84.180.99 臺灣), 10/21/2019 1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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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有良心的,本來法律就是放小人不是防君子。
現在規定是一周四十小時,有的是辦法喬到禮拜六上班還不用加班費的,文都不看。
※ 編輯: leo4602 (219.84.180.99 臺灣), 10/21/2019 10: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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