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天14小時、年休3天」女員工倒地腦死 

看板Gossiping作者 (曾經擁有燒雲林縣垃圾。S)時間6年前 (2019/09/29 09:39), 編輯推噓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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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errywo (小木偶)》之銘言: : ※ 引述《superprada (無心)》之銘言: : : 引述蘋果新聞 : : 低薪悲歌!小吃攤員工拚時薪100元猝死 家屬控過勞「一年休3天 : : 台南市一名59歲江姓女子在當歸鴨小吃店工作,22日工作時突然倒地,緊急送醫仍不 : : 家屬控訴老闆娘一年只有三大節日給員工休假,江女每天工作超時、休息不足才會過 : : ;老闆娘反駁,江女是領日薪,每小時100元,江女自稱兒女都向她伸手要錢,需要 錢? : : 持續上班,逼江女休假還遭拒絕。 : 時薪100坦白說沒有違法,為什麼這麼說呢? : 這算是我國在給付工資上很奇怪的現象,但政府怕得罪資方一直沒有改 : 依照勞基法第24條的規定,雇主在給付加班費的時候 : 是用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下去計算 : 簡單的說,如果你是時薪制,就是用法定最低時薪150元去算加班費 : 如果你是領月薪的,那就是用約定的月薪/30日/8小時 : 舉例來說,雇主和勞工約定月薪2萬4,那在計算他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就是 : 24000元/30日/8小時 這時候就會得出時薪100元的結果 : 加班費就用100元去乘1.34或者是1.67 : 上面的計算方式一直以來都是為人詬病但政府就是不想改變解釋 : 因此造成同樣是加班,但工讀生領的比正職還多的怪現象 這篇是正確的..... 不信上台北市勞工局網站,有換算薪資程式可以使用..... 之前本人在推加班費薪資換算,只能用基本時薪*1.33or1.67..... 可是就有鄉民反駁說:那以後老闆和企業請時薪的工讀生或臨時工就好了! 唉! 無言! 勞工自己都不團結,勞工自己扯勞工的腿,還會有人歌頌資方黨和資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58.2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9721185.A.A75.html

09/29 09:43, 6年前 , 1F
台灣人94這樣R
09/29 09:43, 1F

09/29 09:45, 6年前 , 2F
我離職前也算過 發現真相之後只有絕望
09/29 09:45, 2F

09/29 09:48, 6年前 , 3F
領時薪的是不是也要靠北月薪假日沒上班
09/29 09:48, 3F

09/29 09:49, 6年前 , 4F
也領錢
09/29 09:49, 4F

09/29 09:59, 6年前 , 5F
但是用月薪去算 你會發現他加班沒有1.67
09/29 09:59, 5F

09/29 09:59, 6年前 , 6F
不然一定不止四萬
09/29 09:59, 6F

09/29 10:43, 6年前 , 7F
光這加班時數就已經是過勞了
09/29 10:43,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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