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造謠韓墜樓假消息IP在美加高雄檢警不等韓提告主動查辦

看板Gossiping作者 (xampp)時間4年前 (2019/09/01 15:18), 編輯推噓0(002)
留言2則, 2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7/7 (看更多)
還以為這篇到最後會變成在嘴通保法勒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第 11-1 條 檢察官偵查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事實足認通信紀錄及通信 使用者資料於本案之偵查有必要性及關連性時,除有急迫情形不及事先聲 請者外,應以書面聲請該管法院核發調取票。聲請書之應記載事項,準用 前條第一項之規定。 三年以上重罪還得向法院書面聲請 造謠罰多少? 社維法連法條都懶的估 就是前陣子很夯的關三天 不過也不用到查IP 先向ptt要帳號個人資料 如果是email認證就再向email單位調個人資料 為了關三天到處調個人資料有沒違反通保法? 阿災 有沒違法剛好看這次檢警怎麼查了 不過就算違反通保法 如果把s大找出來可以讓很多人滿足 大概也會被嘴成沒有違反通保法或者說只是小瑕疵 是很難想像搞到要美國提供VPN的連線資料啦 美國人很懶的 聽到花精神調資料只是為了關三天 大概會白眼到翻過去 鳩竟通保法保障範圍到哪邊 就有勞s大幫忙測試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4.207.93.210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7322324.A.055.html

09/01 15:21, 4年前 , 1F
隨便啦,到偵結起訴前都是1450就對了
09/01 15:21, 1F

09/01 15:49, 4年前 , 2F
那idcc找的到了嗎?
09/01 15:49,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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