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慟! 作跟做到底怎麼分
※ 引述《Scion (G8羊,專噓廢文)》之銘言:
: 如題
: 肥宅我問妹子要不要瘋狂作愛
: 妹子說不要, 她只想瘋狂做愛
: 有沒有"作"跟"做"到底有什麼分別的八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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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BePTT on my LGE LG-US998
好像沒那麼容易完全區別 看了網上的解釋 有些詞我們平常會混用
推文有人說用動詞 名詞來分
實際上兩者都可以當動詞 但名詞一定是作
用原文的例子來說 似乎可以造句為
我們昨天的瘋狂作愛 讓我今天想跟你瘋狂做愛
一、做與作都有「從事、進行」的意思,若是從事具體的作業或活動就用「做」,例如「
做功課」、「做禮拜」;而如果是進行創作或屬於意識形態的描述,就用「作」,例如「
作文」、「作曲」、「作夢」、「作惡多端」、「自作自受」。
二、擔任某種職務用「做」,例如「做官」、「做老師」。
三、意指「當成」則用「作」,例如「作罷」、「作廢」、「作對」、「看作」、「認賊
作父」、「一鼓作氣」。
四、接在其他動詞後面變成複合動詞時用「作」,例如「做作」、「製作」、「振作」、
「動作」。
五、當作名詞時用「作」,例如「著作」、「工作」、「作業」、「經典之作」
最後,舉幾個常被混淆的詞來加以說明:
做為 vs 作為:前者是動詞,後者是名詞。例句:做為你的同學,我實在看不慣你的作為
。
做法 vs 作法:前者指處理事情的方法,後者指製作的方法(施行法術亦是用此詞)。例
句:我很滿意你處理剛剛那件事的做法,所以我決定教你這道菜的作法。
做人 vs 作人:前者是指待人接物,例如:做人處事;後者意指成為人,通常指成為更好
的人,例如:重新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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