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重機高速撞轎車 騎士飛進駕駛座受困身亡
說真的,我現在開車,比以前防衛駕駛多很多很多
如果我要右轉,無法馬上轉,必需先看右後方有沒有機車
如果我要左轉,要先看左前方有沒有直行車
(這還好,嚴重時有左轉專用燈;但如果是左後方有機車直行衝出就很難應對)
所以只是要轉彎,變慢是必然
可是如果我後方有轎車,它會一起慢下來
如果我後方有機車,它未必一起慢下來;它可能鑽出去
這結果是我本來只要略等,卻反而被鎖死在原位
一直有機車鑽出去,就要一直等
這點是用來說明,有些機車說:
"我能上高速,所以我騎快車道;但我是機車,所以也能騎慢車道"
這種說法哪裡無理
無理在哪呢?就是機車反而多了一個車道
當然啦,汽車才能走快車道,機車不能走
那汽車多的車道更多,怎麼不講這個?
所以我才說啊:在允許機車走快車道時,應一併取消機車走路肩的權力
(有些機車不敢走快車道,那保留他們走路肩,但應限速;它就是慢車道,行人道)
這不是為了公平
而是在整個狀況上有安全的必要
因為,當機車也在車流內,就不會有前車減慢,機車反而鑽出去這種動作
於是,機車右轉靠右,左轉靠左,這動作就可以和汽車一樣流暢
就是跟著車流走啊,不要突然鑽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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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以這個案例而言,沒看到影片,T型路口不知是怎樣的
不過大家的戰點顯然在'轉彎處罰優先還是超速處罰優先'
是的,我故意負面表列
如果都合法時,直行優先還是轉彎優先?當然是直行
如果違法時呢?先把對方講成違法,我就不違法?
只要對方禮讓我直行,那我超速就沒關係?
不,那我們應該比,是轉彎處罰優先還是超速處罰優先
答案當然是都要罰,有什麼好爭的
不是因為誰會死所以才誰讓誰
如果這樣,那兩輛車都是直行車,直接對撞
(沒超速,也不是在十字路口;不然一方紅燈是不會對撞的
就單純狹路相逢勇者勝 XD,鄉下道路沒劃中央線對撞)
機車會死所以機車就別上路好了
1。危險時必需減速,交通安全沒寫也得減
2。有寫時,雙方都有錯,都要罰
可以再去爭誰錯比較多,以改變罰金比例
但就是都有錯
絕對不是對方錯我就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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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77.10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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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搞錯,屬於快車的不能騎在路肩
這法令早有寫了;有聽話嗎?
所以談法已經不足,我在談理
※ 編輯: HuangJC (111.82.77.103 臺灣), 08/15/2019 01: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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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種,機車就騎到快車道來,也不會在路肩高速騎
倒不會有右轉時撞到高速機車的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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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車道的話是可以的
如果是路肩,路肩超車是不可以的
你檢舉對方就要收罰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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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想勝訴,是不想被撞啊
只有那些坦克車會認為只要有路權就撞撞看
萬一法官判勝訴但牛頭馬面判敗訴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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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我挺他們嗎?
那你挺那些鑽的機車嗎?
在汽機車大戰裡
汽車不見得挺錯的汽車
但機車常挺錯的機車
那要怎麼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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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行,我們一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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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我看不懂
如果汽車也被堵,那機車為什麼不能被堵;這就是塞車啊!
你的'中間'是指快車道
還是指路肩的中間?
如果是快車道,那大家一起堵,要直行的車本來就有權不轉彎
這有什麼好說的
就算是分割車道的主張,也還是有它的規則在
(分割車道的機車會撞上的應該是轉彎車;保持直行但不前進的車不致於有阻礙)
要知道下面的推文已經在噓'汽車不能走慢車道?'這件事了
這代表他們根本沒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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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看前後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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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這個意思
所以你是同意我的,為什麼用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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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畫右轉專用線,那本來就可以卡在慢車道
雙車道時,哪條不塞就可以切換車道到哪條
機車不需要因為汽車想加速就讓;汽車這樣這叫逼車
反之也一樣才叫公平
難道現在換機車想逼汽車了?
汽車這樣不叫白目
車流就是你要和大家按順序混在一起
機車要騎在車道的正中,才不會左搖右晃不安全
安全後又可以加速,才跟得上車流
如果左搖又晃又強要加速,很容易滑倒
頭放在別人輪胎下被壓過去
這種怎麼怪汽車?就自己鑽的啊
如果混在一起同車流,就只有前後車之分
後車必需剎停
超車的前車不得鑽入後車的安全距離之內
就沒有剎不停的問題
照後鏡要常看(四輪也是有在常看)
以防別人追尾;被追時才緊急避難到車道間或路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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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法令是不許的,但有些人以為'那是汽車反正不順眼機車比汽車快'
以為爭的是公平,是看不順眼
我就是提出這不是不順眼,而是必需,合理
因為最右側為低速,最左側為高速
從預期低速的車道鑽出會造成很多困擾
在一些爭取'不要用車種分流,要用車速分流'的理論裡
快車去和慢車混流,那就是什麼都要,也造成別人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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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錯,但在路寬不夠時就畫不出來
如果規定有畫的才照這規矩
沒畫的必需一起塞在車陣中
倒也公平,安全
不然路又小條又要和人搶,等於都是盲鑽
明明沒看到前面又鑽出去,這不少啊..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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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會塞到機車,也會塞到轎車啊
慢車道本來就有走走停停的權力
在快車道走走停停才叫人瘋狂咧
然後叫乘客從快車道下車,一下車就面對呼嘯而來的來車,不是更不公平?更危險?
把路肩還給停車,走路,慢車,走走停停這些(都是造成紊流的原因)
通通放在一起,保護他們不被快車侵入
這才叫公平吧!
※ 編輯: HuangJC (111.82.77.103 臺灣), 08/15/2019 16: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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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事實上我開車,也不和其他汽車並行;連四輪都怕了
如果有三車道(高速公路很多)
我會隨時保持左邊或右邊是空的;這叫'逃脫路線'
當發生追撞或擠壓時,是要逃過去的
在高速公路上如果發生追撞,能活下來的就是有法子插出去的
在最右側時很幸運,只要開去平時沒車的路肩就好
其他車道如果喜歡並行,出事只好撞了
而大車只要時速四十的餘力就能把小車擠成廢鐵
一點都不快
所以沒看完安全距離我是不切換車道的
※ 編輯: HuangJC (111.82.77.103 臺灣), 08/16/2019 05: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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