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規4-16修正草案
八卦板部分板規修改
大家有任何意見都可以到八卦檢舉版(GossipPicket)回文、推文討論,
也可以在這篇推文討論,但不可在這邊回公告
公告七日,預計八月二十一日上架。
註:
Bignana,ReDmango,arsonlolita三位版主同意
RS5566未表達意見
懶人包:
1.修正錯字:倒數第三行身分改分身
2.補上最終兩字
3.補上首次違規帳號視為A帳號 (加強定義)
4.修正條目(變色部份1-1,1-2,同一條目比較不易混淆)
5.加入簡易分身認定:
累犯或情節嚴重者,如有必要,可由版主先行簡易認定先由版規處理。
(至少同日同ip一組)待帳號部認定非分身後再行解除處分。
註:簡易認定站方規則:#1Lcf605n (L_TalkandCha)
本次修正已事先徵詢小組長
原:
第四章:訴訟相關
第十六條:〔累犯、多重帳號〕
 ̄ ̄ ̄ ̄ ̄ ̄ ̄ ̄ ̄ ̄ ̄ ̄ ̄
‧ 二次以上違反同一板規之遭水桶使用者,視為累犯,累犯加給水桶一個月
(累犯追溯期為出水桶以後起一年)
註:累犯標準為,某板友因違反A板規被水桶,於水桶解除後,又再次違反A板規
,則為累犯。若A板友於同一時間發表多篇文章或推文,皆同時違反A板規,
因尚未被板主水桶,則不屬於累犯。
‧ 原使用者ID經禁止發言後,如經查繼續使用分身ID發表文章或推噓文功能者。
‧ 因板主沒有分身查詢認定權,報請小組長送ID_Multi帳號部確認分身
確認後同人,本尊及分身自查詢結果回報後給予額外水桶,規則如下:
1.若A帳號於水桶中,使用分身B發推文,經查證後:
A帳號加罰水桶一個月
B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十年
2.若A帳號水桶中,使用分身B發推文,經查證後屬實,爾後加罰A帳號一個月、B
帳號所發之文全數退回、且B帳號水桶十年,而又使用C帳號持續發推文
即「第二次累犯分身條例」,則
A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C帳號所發之文全數退回、且C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
十年。
同第2點,若查證出此人同時擁有A、B、C、D、E或更多帳號身分,則第二次
累犯時,視同惡意藐視板規,所有帳號皆一併永久水桶,即,第二次累犯時,查
證屬實後
A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B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C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D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E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依此類推。
3.特殊狀況一,若A帳號被水桶中,使用B、C或多個帳號發推文,查證後,則視為
第一次觸碰分身條例,則
A帳號加罰水桶一個月
B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十年
C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十年
4.特殊狀況二,若A帳號被水桶,未被查證期間使用B帳號發推文又被水桶
此時又用C帳號發推文,則視同二次累犯身分條例,則適用上述提到第2點,給予全
部帳號皆水桶十年。
‧ 以上分身條例,是當使用者被水桶時,本應遵守板規,而非惡意開分身持續發文,
初次觸碰分身條例時,原本帳號給予水桶一個月額外處罰,對於身分惡意發文則不
寬待。且第二次觸碰分身條例時,認為並非不小心,而是惡意無視板規,對於此種
行為則將所有帳號給予水桶十年。
修正:上色部份
第四章:訴訟相關
第十六條:〔累犯、多重帳號〕
 ̄ ̄ ̄ ̄ ̄ ̄ ̄ ̄ ̄ ̄ ̄ ̄ ̄
‧ 二次以上違反同一板規之遭水桶使用者,視為累犯,累犯加給水桶一個月
(累犯追溯期為出水桶以後起一年)
註:累犯標準為,某板友因違反A板規被水桶,於水桶解除後,又再次違反A板規
,則為累犯。若A板友於同一時間發表多篇文章或推文,皆同時違反A板規,
因尚未被板主水桶,則不屬於累犯。
‧ 原使用者ID經禁止發言後,如經查繼續使用分身ID發表文章或推噓文者。
‧ 累犯或情節嚴重者,如有必要,可由版主先行簡易認定先由版規處理。(至少同日同i
p一組)待帳號部認定非分身後再行解除處分。
註:簡易認定站方規則:#1Lcf605n (L_TalkandCha)
‧ 因板主沒有最終分身查詢認定權,報請小組長送ID_Multi帳號部確認分身
確認後同人,本尊及分身自查詢結果回報後給予額外水桶,規則如下:
1-1.若A帳號於水桶中,使用分身B發推文,經查證後:
A帳號加罰水桶一個月
B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十年
首次違規帳號視為A帳號
1-2.若A帳號水桶中,使用分身B發推文,經查證後屬實,爾後加罰A帳號一個月
、B
帳號所發之文全數退回、且B帳號水桶十年,而又使用C帳號持續發推文
即「第二次累犯分身條例」,則
A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C帳號所發之文全數退回、且C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
十年。
同第1-2點,若查證出此人同時擁有A、B、C、D、E或更多帳號身分,則第二
次
累犯時,視同惡意藐視板規,所有帳號皆一併永久水桶,即,第二次累犯時,查
證屬實後
A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B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C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D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
E帳號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重新水桶十年,依此類推。
3.特殊狀況一,若A帳號被水桶中,使用B、C或多個帳號發推文,查證後,則視為
第一次觸碰分身條例,則
A帳號加罰水桶一個月
B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十年
C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十年
4.特殊狀況二,若A帳號被水桶,未被查證期間使用B帳號發推文又被水桶
此時又用C帳號發推文,則視同二次累犯身分條例,則適用上述提到第2點,給予
全
部帳號皆水桶十年。
‧ 以上分身條例,是當使用者被水桶時,本應遵守板規,而非惡意開分身持續發文,
初次觸碰分身條例時,原本帳號給予水桶一個月額外處罰,對於*[1;33m分身*[m惡意發文則不
寬待。且第二次觸碰分身條例時,認為並非不小心,而是惡意無視板規,對於此種
行為則將所有帳號給予水桶十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93.1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5686380.A.703.html
噓
08/13 16:53,
6年前
, 1F
08/13 16:53, 1F
噓
08/13 16:53,
6年前
, 2F
08/13 16:53, 2F
噓
08/13 16:53,
6年前
, 3F
08/13 16:53, 3F
推
08/13 16:53,
6年前
, 4F
08/13 16:53, 4F
※ arsonlolita:轉錄至看板 GossipPicket 08/13 16:54
推
08/13 16:54,
6年前
, 5F
08/13 16:54, 5F
噓
08/13 16:54,
6年前
, 6F
08/13 16:54, 6F
噓
08/13 16:54,
6年前
, 7F
08/13 16:54, 7F
噓
08/13 16:55,
6年前
, 8F
08/13 16:55, 8F
推
08/13 16:56,
6年前
, 9F
08/13 16:56, 9F
推
08/13 16:56,
6年前
, 10F
08/13 16:56, 10F
推
08/13 16:58,
6年前
, 11F
08/13 16:58, 11F
推
08/13 16:59,
6年前
, 12F
08/13 16:59, 12F
推
08/13 16:59,
6年前
, 13F
08/13 16:59, 13F
→
08/13 16:59,
6年前
, 14F
08/13 16:59, 14F
→
08/13 16:59,
6年前
, 15F
08/13 16:59, 15F
→
08/13 17:00,
6年前
, 16F
08/13 17:00, 16F
→
08/13 17:00,
6年前
, 17F
08/13 17:00, 17F
噓
08/13 17:00,
6年前
, 18F
08/13 17:00, 18F
推
08/13 17:00,
6年前
, 19F
08/13 17:00, 19F
→
08/13 17:00,
6年前
, 20F
08/13 17:00, 20F
→
08/13 17:01,
6年前
, 21F
08/13 17:01, 21F
→
08/13 17:01,
6年前
, 22F
08/13 17:01, 22F
推
08/13 17:14,
6年前
, 23F
08/13 17:14, 23F
→
08/13 17:14,
6年前
, 24F
08/13 17:14, 24F
推
08/13 17:24,
6年前
, 25F
08/13 17:24, 25F
推
08/13 17:26,
6年前
, 26F
08/13 17:26, 26F
推
08/13 17:39,
6年前
, 27F
08/13 17:39, 27F
噓
08/13 17:43,
6年前
, 28F
08/13 17:43, 28F
→
08/13 18:01,
6年前
, 29F
08/13 18:01, 29F
推
08/13 19:18,
6年前
, 30F
08/13 19:18, 30F
推
08/13 19:49,
6年前
, 31F
08/13 19:49, 31F
推
08/13 21:54,
6年前
, 32F
08/13 21:54, 32F
推
08/13 22:25,
6年前
, 33F
08/13 22:25, 33F
推
08/14 17:58,
6年前
, 34F
08/14 17:58, 34F
推
08/14 20:08,
6年前
, 35F
08/14 20:08, 35F
→
08/15 12:47,
6年前
, 36F
08/15 12:47, 36F
推
08/15 12:53,
6年前
, 37F
08/15 12:53, 37F
噓
08/16 23:23,
6年前
, 38F
08/16 23:23, 38F
推
08/17 18:03,
6年前
, 39F
08/17 18:03, 39F
推
08/17 18:05,
6年前
, 40F
08/17 18:05, 40F
→
08/18 12:44,
6年前
, 41F
08/18 12:44, 41F

→
08/18 17:49,
6年前
, 42F
08/18 17:49, 42F
→
08/19 00:15,
6年前
, 43F
08/19 00:15, 43F
推
08/20 00:33,
6年前
, 44F
08/20 00:33, 44F
推
08/20 14:00,
6年前
, 45F
08/20 14:00, 45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